云南教师招聘,云南普洱、红河州学校招聘编制88名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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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个旧市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个旧市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采取校园招聘工作人员13名。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高中教师的招聘对象为: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云南艺术学院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其他高考招生时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师范类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
招聘引进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条件可不受限制。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参加校园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个旧市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六)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能报考;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市人大、市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3—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或其他招聘方式进行(根据疫情情况和报名情况进行安排)。
招聘工作组赴云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带上相关材料于2023年2月23日上午8:30-10:00到昆明南站希尔顿欢朋酒店(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与梁王路交叉路口南侧)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即进行考核。
云南师范大学双选会以学校公布的招聘信息为准。按照招聘时间先后安排,如在前面的招聘会招满人员,就不再进行后面的招聘。招聘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岗位以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往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1)专业考核
高中文化课教师(不含声乐、舞蹈、体育教师)采取做各学科高考模拟题的方式进行考核。专业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教学考核环节。
高中声乐、舞蹈、体育教师采取专业能力实作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声乐、舞蹈、体育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专业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教学考核
高中文化课教师(不含声乐、舞蹈、体育教师)采用现场抽取课题,写教案、讲课等方式进行考核。教学考核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气质、教态、普通话、课堂设计、教材的理解与把握、亲和力等方面的情况。教学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考核。高中文化课教师(不含声乐、舞蹈、体育教师)按教学考核成绩的高低,以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考核;高中声乐、舞蹈、体育教师在专业考核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以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考核。如果报名人数不够3人,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面试考核主要是考查其思想情况,心理状态,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及意愿等。
(4)总成绩计算。专业考核成绩、教学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满分各100分。高中文化课教师(不含声乐、舞蹈、体育教师)专业考核成绩以试卷评分计算;声乐、舞蹈、体育教师专业考核成绩以考官评分的平均分计算;教学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以考官评分的平均分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高中文化课教师(不含声乐、舞蹈、体育教师)考生总成绩=教学考核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
高中声乐、舞蹈、体育教师考生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试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校园现场招聘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分别由市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其后环节就不再递补。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2.体检。体检由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时间、考察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3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里,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个旧市人社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个旧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3—2124227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和平路70号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873—3059661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五一路53-57号
附件1:个旧市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http://file.gwyclass.com/2023/02/13/21001463ea345e48128.xls
附件2: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http://file.gwyclass.com/2023/02/13/21001463ea345e50db3.doc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为进一步加强石屏县教体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红河州2021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石屏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人。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范围对象
高考招生时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师范类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列为校园公开招聘对象。
招聘引进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岗位
详见《石屏县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县人大、县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3—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组赴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大学城)进行现场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1日前将个人简历以邮件方式分别发送至报考学校的邮箱。石屏一中邮箱:404172983@qq.com,联系人:胡俊,联系电话:17787330341;石屏二中邮箱:1732848680@qq.com,联系人:吕珉伟,联系电话:13887361833;石屏高级中学邮箱1127926615@qq.com,联系人:白自平,联系电话:13887399905。学校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到现场参加招聘。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石屏县第一中学、石屏县第二中学、石屏高级中学于2月23日—24日,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大学城)设点招聘,报名时间2月23日上午9:00—11:30,应聘学生现场报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招聘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岗位以院校发布的信息为准)。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关注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校园招聘信息,并在院校公布的招聘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报名表(附件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往届毕业生: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附件2)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在审核完考生报名资料后开始进行,在考试开始后不再接受现场报名。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
考试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1.面试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面试的主要内容为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理想、从教愿望、个人特长等。
面试成绩(以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以1:5确定进入说课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说课。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2.说课
说课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说课课题由招聘单位拟定,考生根据课题进行15分钟以内说课,面试考官组根据考生说课情况进行现场评分。说课成绩以各位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说课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包含面试成绩、说课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30%+说课成绩(百分制)×7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后进行说课的岗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说课单项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确定排名先后。若再出现说课成绩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时,由监督组代表从说课备考题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套,现场组织并列人员进行二次说课,根据二次说课成绩的高低对并列人员先后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二次说课成绩不计入考生的总成绩。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校园现场招聘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个人征信报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其后环节就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3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和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2023年修订)》(附件3)。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里,请电话咨询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疫情防控方面,请考生关注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0873—4855097(李老师),石屏县异龙镇钟秀街延长线。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0873—4859244(朱老师),石屏县湖滨路中段。
石屏县第一中学联系电话:17787330341(胡老师)
石屏县第二中学联系电话:13887361833(吕老师)
石屏高级中学联系电话:13887399905(白老师)
附件1:石屏县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http://file.gwyclass.com/2023/02/13/21001463ea345e9643f.xls
附件2:石屏县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http://file.gwyclass.com/2023/02/13/21001463ea345e98844.xls
附件3: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http://file.gwyclass.com/2023/02/13/21001463ea345e9a636.doc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构建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的规定,2023年思茅区教育体育局决定面向全国招聘紧缺急需人才64名,现就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
(一)招聘对象
1.思茅一中、普洱二中: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公费师范生优先聘用。
2.思茅三中、思茅六中、思茅一小、思茅二小、思茅三小、思茅四小、思茅七小: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2)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受师范类限制)应届毕业生。
(3)同等条件下,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优先聘用。
3.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4.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5.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3)执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教学基本功;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普通话等级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7.户籍不限;
8.承诺在思茅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含试用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
3.
4.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s://www.puershi.gov.cn/__local/7/C5/50/EF9883F397E882FEFF7B9457CB5_E1D9AFAE_59342.jpg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具体如下:
(一)网络邮箱报名
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及简历发送到所报岗位学校邮箱进行报名。
思茅一中邮箱:smyzbgs@126.com
(办公室电话:0879—2122651)
普洱二中邮箱:pedezxbgs@126.com
(办公室电话:0879—2200900)
思茅三中邮箱:simaodszxbgs@126.com
(办公室电话:0879—2302631)
思茅六中邮箱:ynsmlz@126.com
(办公室电话:0879—2310440)
思茅一小邮箱:smyxbgs@126.com
(办公室电话:0879—2124341)
思茅二小邮箱:smexbgs@126.com
(办公室电话:0879—2138683)
思茅三小邮箱:smdsxxbgs@126.com
(办公室电话:0879—2122331)
思茅四小邮箱:ynsmsx@126.com
(办公室电话:0879—2121461)
思茅七小邮箱:smexzxxqbgs@163.com
(办公室电话:0879—2312302)
网络邮箱报名时间:
网络邮箱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思茅区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紧缺急需人才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可在办理入职前再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需经相关部门认证)、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学院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经历业绩、荣誉表彰(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制作成PDF文档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打包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如:1001+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张三)。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即根据公告岗位条件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网络邮箱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思茅一中、普洱二中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模拟课堂教学),面试程序与下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思茅三中、思茅六中、思茅一小、思茅二小、思茅三小、思茅四小、思茅七小岗位,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模拟课堂教学,以下简称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具体如下:
(一)笔试
1.进行笔试的岗位按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5:1比例开考,未达到5:1比例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取消本岗位的开考或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笔试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范围:高中学段学科知识点。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以另行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有关事宜及笔试成绩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公布。
4.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3:1比例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取消本岗位的开考或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面试
人社部门是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的主管部门,整个面试工作在人社部门主导指导下进行,委托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人社部门审定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监督部门加强监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纪律,共同做好面试工作。
1.官方网站
本次面试的官方网站为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整个面试过程各个环节的有关公告,都以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2.面试对象
经笔试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面试方式
模拟课堂教学。
4.面试时间
(1)面试安排总体时间
待定,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考生到候考室时间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7:40之前进入到候考室。
(3)每个考场指导时间(具体以面试考场时间为准)
①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可根据面试工作需要每次引导1名或1批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确保考场面试持续进行不中断。工作人员应加强管理,备课考生之间不得沟通交流,备课室不得吵闹喧哗,必须保持安静。考生进场面试时,备课稿、草稿可带入考场。
②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结束后,备课稿、草稿等材料考生不得带出考场,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处理。
5.面试地点
面试考点设在思茅区第一小学(思茅区思茅镇五一路8号)。
6.面试设置
(1)设置事项
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面试考场、备课室等场所。
面试考点设8个面试考场,每个考场设主考官席、考官席、监督席、计时计分席、考生席。
面试考点设文综教师组3个考官组、理综教师组4个考官组、英语教师组1个考官组,各组任务如下:
文综教师组考官完成语文教师24人、历史教师4人、地理教师1人共29人招聘岗位面试工作。
理综教师组考官完成数学教师26人、物理教师3人、生物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共32人招聘岗位面试工作。
英语教师组考官完成英语教师3人招聘岗位面试工作。
每个面试考场设1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其中: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6人),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安排监督人员1-2人、计时计分人员1-2人、引导人员1-2人。
面试考官从普洱市人事考试面试考官库中抽调具有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资格证书和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聘用证书、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严格保密;抽调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官人数实行差额抽签,面试考官抽签确定面试考场。
面试监督人员从人大、政协等部门抽调。
(2)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安排在试卷保管组、考官抽签、考生抽签等岗位。
(3)面试考生。根据分组确定每场(每轮)人数。
7.面试内容
面试试卷的组织命制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监督部门监督下,按照保密部门规定和优质原则,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等面试需求,采取异地命题、异地购买、封闭入闱命题等方式,选择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出题经验的人员或专门机构承担等方式,准备面试试卷,提供面试使用。
面试题目也可从招聘岗位学科对应高中学科教材或题库中选取一课、一段、一章、一节、一项等作为面试题目。
面试试卷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对应学科知识,每个学科命制A卷和B卷2套题。
在启用前,按照保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面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不准翻印,不得私自摘抄留存。
面试的重点是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管理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
面试主要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评价。
8.面试流程
(1)面试准备
(面试考官。参加当天面试的考官于08:00之前,准时到达考点办,由每个考场的主考官分别抽取当天的面试考场,抽签结束后立即进入面试考场,严禁与考生或家长接触,主考官召集本考场全部人员及时就位,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监督人员。参加当天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于08:00之前到达考点办,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流动监督。
(计时计分人员。参加当天面试的计时计分人员于08:00之前到达考点办,按照各考核组的安排,做好调试计时器,分发《打分表》、草稿纸、笔、考生教具等相关准备工作。
(引导人员。参加当天面试的引导人员于08:00之前到达考点办,按照各考核组的安排,做好准备工作。
(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医务、安保等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就位到岗。
(面试考生。参加面试的考生于08:00之前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通过卫健检查和安全检查准时进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等相关信息,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总体原则是工作人员主导、考生主动配合,确保准确,争取高效,操作方法如下:
一是考生按照考场抽取面试顺序号。
二是将抽取的面试顺序牌号等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并签名。考生抽签结束后,在候考室等候面试。
(2)考场面试
面试考场中教学工具只提供粉笔等黑板书写用笔,考生不得自带教具,如需画图等操作,不得借助教具。考生不得在考场内做物理、化学等实验。
面试时间到,主考官通知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操作方法如下:
(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考生进行教学讲授,教学讲授进行中,考官不得打断考生教学讲授,如时间未到,考官不得提前中断考生教学讲授,如果教学讲授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3)考场事项
本场面试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本场面试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或者还有剩余时间但考生已停止授课的。
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轮)面试提前开始。
(4)考官打分
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5)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10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面试成绩在本考场所有面试结束后现场张贴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等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最后一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按照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情形:思茅一中、普洱二中高中岗位:公费师范生;其他岗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公费师范生。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考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面试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开展招聘的相同批次人员必须执行相同的递补方式。
9.有关事项
(1)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面试场所,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和各类资料等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面试场所,面试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理。
候考室外无关人员不得联系候考室,非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内信息不得泄露到候考室外。
(2)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按规定酌情扣分。
(3)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者下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4)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
(5)严格保密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等资料。
(6)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7)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8)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经济负担。
10.备注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如果岗位招聘不足需在本年度内继续组织招聘,可继续使用此面试方案,面试地点、面试日期相应改变即可,不需重新报审面试方案。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免笔试岗位)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如考生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主管部门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由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思茅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3.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医院为思茅区人民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报考者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操作手册》中要求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除当场复检项目外的复检,应更换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资格复查、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查询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尤其是对中小学、幼儿园新招聘的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招聘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或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则该岗位不再递补。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所有教师,为普洱市思茅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思茅区在职在编教师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
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9—3012521
思茅区教育体育局0879—3023615
(二)查询网站
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考生主动及时关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考生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7.本次招聘工作全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和到思茅工作一事,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思茅区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紧缺急需人才教师招聘报名表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3.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普洱市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思茅区教育体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puershi.gov.cn/info/1024/1205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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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川渝师资圈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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