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多!广元市关于部分直属学校考核招聘教师、苍溪县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公告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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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关于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溪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公告
广元市关于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市部分直属学校(单位)拟公开考核招聘51名教师补充到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单位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证书。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应工作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6月19日)。
三、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共51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广元市教育局一楼信息中心会议室(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384号)。
(二)报名程序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直接从广元市教育局官网下载,网址:http://jy.cngy.gov.cn/)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元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核资格。
五、考试
(一)可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报名人数超过1:5时)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情况另行公告。需笔试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二)公开考核招聘面试方案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具体事宜在广元市教育局官网(http://jy.cngy.gov.cn/)公布并负责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三)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相关规定见附件4。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教育局官网(http://jy.cng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市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除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市教育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839-3328052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39-3263349
附件:1.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3.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4.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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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溪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教师)80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在苍溪县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苍溪县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县外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证明书方可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政治品行、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完全符合附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92年6月15日及以后);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87年6月15日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82年6月15日及以后)。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引进的。
三、报名和考试
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采用集中考核引进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至6月25日18: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
2.报名流程
(1)明确要求。报考者需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引进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引进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苍溪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报名所需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和JPG格式、规格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如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2日内,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考生是否符合引进条件需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5)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考核
1.资格复审。未增加笔试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和增加笔试岗位入围面试考生(含替补入围面试考生),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日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cx.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材料:(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4)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6)县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2.考核方式。
(1)笔试。
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如需增加笔试,将另行公告。
(2)面试。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和中职专业课岗位(即岗位编号为2306、2321、2323、2324、2328、2329、2330、2336至2345)的考生采取“试教考核+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抽题试教,技能测试在试教考核结束后集中测试,考核成绩=试教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采取“试教”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成绩=试教成绩。百分制量化计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引进。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由面试评委小组不少于2/3的成员表决通过。
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和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单独考核方式,择优引进。
3.考核时间。
(1)笔试。
笔试考核时间、地点视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
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考核通知书在资格复审时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请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考场候考,逾期不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于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cx.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引进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可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心理健康测试。入围体检人员须参加心理健康状况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约450元/人)。
6.体检须知。检查前3日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检查前1晚忌油腻饮食。体检前1天20:00后禁食、24:00后禁水,并于检查当日准时到达,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当天,若女性考生在生理期,不适于生理期检查的项目待生理期结束后再予补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组织,主管部门具体进行考察。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c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委批准后,签订引进人才协议,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制度。乡镇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一经聘用到岗工作后,在苍溪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费师范生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凡有违约行为,严格按照签订的聘用合同书约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四、主要政策待遇
公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的政策待遇有: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使用事业人员编制,工资由财政局全额预算拨款支付。
(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600元、1200元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
(三)在管理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四)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苍溪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五)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苍溪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六)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七)对引进人才带来的创新创业项目,可按《苍溪县招商引资系列优惠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在中共苍溪县委、苍溪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人社局配合实施,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引进岗位、引进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政审等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电话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0839—522373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0368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9—5223126
(二)监督电话
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0839—5223115
附件:苍溪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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