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页和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发布。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9日--7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办公楼一楼大厅(岳阳县荣家湾镇长丰路1号)
3.报名材料
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⑦有退役士兵要求的,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⑧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⑨ 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更换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②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③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④报名结束,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按诚信报考要求,确保信息、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方式:笔试+结构化面试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考。
1.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岳阳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领证地点: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办公楼一楼大厅。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形式及分值。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管理类别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30%)+综合管理类知识(占比70%),其中文字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30%)+文字综合与写作知识(占比70%)。
专技类别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30%)+专业类知识(占比70%)。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机会均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分值与内容。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示后,考生可在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
4.同分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
①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②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高低排名;③再相同的,加考专业知识。
(四)体检
体检由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另加心理测试项目。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选岗与考察
1.组织考生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选择过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
2.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递补
在体检、选岗与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
1.拟聘对象名单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手续办理
1.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2.按规定程序到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3.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4.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