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四所学校招聘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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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坐落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市——湖南省株洲市,是一所省部共建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学校秉承“工业科学融合创新、包装教育特色鲜明”的办学思路,已经成为了湖南工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我国包装教育的龙头高校。办学65年来,建立了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农、教育、艺术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形成了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1个,招聘计划45名,其中管理岗位计划招聘5名,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40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7日8:00-6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中的人事招聘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口进行填报。
3.报名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3)近期1寸证件照。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有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书面证明,开具时间须为2023年1月1日以后。
(3)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是指大学期间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团委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各部部长、班长和团支部书记,须有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开具时间须为2023年1月1日以后。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以及盖有人社部门公章的相应聘期的养老保险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招聘系统完成笔试参加确认,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B类岗位(专职辅导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了笔试参加确认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所涉相关理论政策的了解把握和宣传阐释运用能力、对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和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
(2)应聘C类岗位(专职心健教师):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了笔试参加确认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心理咨询实操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所涉相关理论政策的了解把握和宣传阐释运用能力、对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心理咨询方法、心理知识传授和课堂组织能力。
(3)应聘D类岗位(专任教师):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了笔试参加确认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相应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等,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主要以授课形式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总分100分。
(4)应聘E类岗位(管理干事):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了笔试参加确认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党的创新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和管理岗位的专业知识等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及与岗位的匹配度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开考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通知等均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或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183227(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2183091(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1.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韶山干部学院是中央编办批准成立、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接受湖南省委组织部业务指导,是湖南唯一一家中央组织部列入发布目录的党性教育干部学院、共青团中央挂牌的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省委组织部授牌的第一批全省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是湖南省唯一一家干部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韶山干部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韶山干部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韶山干部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7日00:00至2023年12月31日24:00,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以报名邮箱在报名时间内收到的、材料齐全的报名邮件为有效报名。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按报名材料分类整理后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形式发送至邮箱ssgbxyzzrsb@163.com,并主动与韶山干部学院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韶山干部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岗位”栏须同时填写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应聘人员承诺”栏须手写签名并填写好日期。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安排和要求等各环节信息均在韶山干部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自行查阅。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和学术评议。
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能体现本人教学科研能力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能力、综合素养、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韶山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山干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韶山干部学院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
彭老师:0731-55670998;
监督电话: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机关纪委0731-82780539。
附件:
1.韶山干部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南华大学创建于1958年,由原中南工学院、衡阳医学院与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合并组建而成,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单位、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一批招生院校。学校坐落在湖南省衡阳市,现有红湘和雨母两个校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南华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南华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南华大学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7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0时至2023年9月30日24时,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南华大学官网快速通道人才招聘系统,进入报名系统后注册登录,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南华大学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5)应聘人员各类具有代表性的省级以上行业竞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佐证材料和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获奖证书扫描件须在南华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中上传,原件可在入围面试后提供)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和学术评议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教学能力考核:采取授课或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方法等基本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281285(校人力资源处)
举报电话:0734—8281591(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1.南华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南华大学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区,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本科和硕士毕业院校为高水平大学;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1个;招聘计划20名,其中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5名、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2名、工商管理学院专任教师1名、会计学院专任教师5名、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2名、体育学院专任教师2名、人文与艺术学院专任教师1名、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任教师1名、工程管理学院专任教师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s://www.huf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6月26日17:00至6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登录我校官网,在机构设置栏选择行政机构,进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官网,在上方选择人才招聘系统即可进入),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如下: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硕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就业部门签发的就业推荐表;
(4)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6)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2023年5月1日后开具);
请将以上材料整理为一个不大于10M的压缩文件,并以“部门+岗位代码+姓名”方式命名上传。
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未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有直系亲属在我校工作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同时书面告知人事处,未进行如实告知的,取消应聘资格。
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为应聘人员缴纳社保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包括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教:试教由学院进行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包括技能测试)采取授课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行准备本专业相关课程15-20分钟,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教学素质,试教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与专业学术水平等,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三年;合同期满通过考核后,可续签一次三年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11756(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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