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医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医药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体检时提供)。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邮箱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
2.复审:笔试开始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准考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教师(B类)岗位:采取笔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
(2)应聘实验技术(C类)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总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
(3)应聘辅导员(D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
(4)应聘管理(E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文字书写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以实际开考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教、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占比最重的考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