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招聘!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南充阆中市人才招聘公告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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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阆中市2023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引聚优秀人才到阆中创新创业,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阆中市2023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引进各类优秀人才32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阆中市2023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三、招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4.阆中市域外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征得服务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招引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6.阆中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7.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度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或现场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岗)位。请各位考生及时向市委人才办咨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时间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另报考其他职(岗)位。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阆中市2023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须附1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二代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经院校出具的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书面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生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4)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阆中市委人才办(四川省阆中市七里街道巴都大道85号2楼217室)报名。网络报名人员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13340358874@163.com,文件统一按照“报考单位+报考职(岗)位+姓名”的形式命名。

识别二维码直接下载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市委人才办联合相关部门对应聘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通知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

2.资格复审: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面试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现场提交资格初审时所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或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岗位调整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阆中市事业单位实际,本次人才引进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紧缺岗位达不到3:1的,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批准可调减到2:1,若仍未达到,取消或缩减相应招引名额。

(四)考核

1.考核方式:综合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技能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考核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本次考核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根据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果出现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将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体检程序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指定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实施。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1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于不配合考察者、人事档案不能按时调入者,取消聘用资格)。对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集中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

五、相关政策待遇

1.符合《“嘉陵江英才工程”实施办法》(南委人才领发〔2022〕1号)支持对象标准的各类人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可按相关要求享受生活补贴、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优惠政策。其中,阆中市人民医院、阆中市中医医院引进的人才,享受用人单位明确的相关待遇。

2.阆中市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技术研发岗位占用阆中市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带编入企”。引进人才按照《阆中市高层次人才智力服务企业工作方案》(阆人才领〔2022〕2号)

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引进人才在阆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阆中。若引进人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离职,所发放相关补贴须一次性退还,其他违约责任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事项执行。

六、纪律及其他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人才引进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6300967、6300673;联系人:何皓宇。监督电话:0817-6639630;阆中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2023年6月6日,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3年度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其中,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涉及引进岗位22个、需求人数29名。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现就2023年“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考核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引才范围内。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考要求详见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嘉陵江英才工程”2023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

符合相关岗位要求,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度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公告发布之日。

2.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考核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度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18: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打开下方链接填写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

https://www.wjx.cn/vm/Pw1Wf7r.aspx#

3.报名须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条件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请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29日8:30—18:00。

(2)地点:南充开放大学(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南路38号)。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1份,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出具学校(学院)提供的《在读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考生提供)。

(4)报名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考生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证资料按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毕业证、课程表、成绩单、毕业论文的顺序,扫描至一个PDF电子版内,以“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命名于2023年6月28日18:00之前发送至邮箱ncwlrsc@163.com,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证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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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由我单位发放考核通知书,凭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现场考核。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三)考核

1.考核时间与地点

(1)2023年7月1日—2日,详细时间见考核通知书。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取消本次考核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2.考核方式、计分办法及成绩计算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10的,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参加面试(讲课)人员(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讲课方式进行考核,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现场评分,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引进岗位需求人数,如果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采取面试(讲课)方式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1:2,则取消当次考核招聘计划。

4.所有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各类岗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均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标准

教师岗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由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子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南充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当日,考生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三)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各类资料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五)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六)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17—663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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