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关于举办脑健康管理与防治高级研修班的函

2023-07-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47号)要求,定于2023年7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举办“脑健康管理与防治”高级研修班,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脑健康疾病负担和健康科普;

 

(二)卒中与脑健康,认知障碍性疾病与认知功能评价;

 

(三)脑健康与神经系统疾病(运动障碍性疾病、癫痫、神经感染与免疫、神经肌肉与遗传及头痛);

 

(四)心理与精神健康;

 

(四)脑健康危险因素;

 

(五)脑科学研究领域最新进展、新技术及产业转化;

 

(六)脑健康新技术与产业转化;

 

(七)脑健康管理与促进,脑健康管理与医体融合,及数字化创新。

 

二、研修方式

 

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邀请脑健康和疾病领域院士和知名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等方式进行研修。

 

三、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脑健康相关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招生70人。

 

(二)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研修人员名单,并于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前将加盖公章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附件1)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k_jia99@163.com。

 

请研修人员用手机微信识别下图二维码或登录网址https://jinshuju.net/f/VV7I4Q(两种方式择一即可),填写报名资料。

 

(三)报名确认

 

承办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筛选和审核后,发送确认参训信息,研修人员凭身份证报到参加研修。

 

四、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

 

2023年7月18日(星期二)至7月22日(星期六),7月18日上午(8:00-8:30)报到。

 

(二)研修地点

 

2023年7月18日至7月21日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C区忠诚楼(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2023年7月22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三)乘车路线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北京首都机场,乘首都机场线——三元桥地铁站换乘10号线(亮马桥方向)——首经贸地铁站换乘地铁房山线(阎村东方向)——花乡东桥地铁站A2口出,步行871米。

 

2.北京大兴机场,乘首都机场线——草桥地铁站换乘10号线(纪家庙方向)——首经贸地铁站出C口,步行1300米。

 

3.北京西站,乘地铁9号线——丰台南路地铁站B2口出,步行259米,造甲村站乘坐353路(845、602、627路)——花乡桥北站,步行60米。

 

4.北京丰台站,步行128米,北大街站乘坐845路(狼垡方向)——花乡桥北站,步行60米。

 

5.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宣武门地铁站换乘4号线大兴线(天宫院方向)——角门西地铁站换乘10号线(草桥方向)——首经贸站D口出,步行1500米。

 

5. 北京首都/大兴机场乘出租车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约130元。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研修人员结合研修内容和工作实际,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不少于3000字,于研修结束前将电子版(标注:脑健康高研班+姓名+身份证号)提交至邮箱:jk_jia99@163.com。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员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zsgx.mohrss.gov.cn)查询和打印本人证书。

 

(三)研修人员报到时,需要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四)为保证研修效果,研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培训纪律,研修期间未经承办单位同意,不得请假。

 

(五)本次研修不收取任何培训费(含住宿和餐饮),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部分学员可线上参与培训。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贾医生:15011508190

电子邮件:jk_jia99@163.com

 

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白宝辉:010-55585187

附件:

1.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2.高级研修班教学计划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附件2:高级研修班教学计划


  1. 附件:1.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docx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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