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冷链食品全程防控和追溯管理高级研修班的函
2023-07-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47号)要求,为加强冷链食品安全监管专业人才培养,定于9月6日至10日在北京举办“冷链食品全程防控和追溯管理”高级研修班,由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联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研修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6号)指出,推动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是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和食品流通浪费,扩大高品质市场供给,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手段;是健全“从农田到餐桌、从枝头到舌尖”的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支撑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5月9日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以“四个最严”部署食品安全,要求“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冷链物流成为保障食品安全,提升国内消费,促进消费升级,推动乡村振兴,加快产业转型,稳定疫情期间食品物资供应的重要手段。冷链食品的全程防控和追溯管理对专业性和技术性的要求不断提高,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与日俱增;而高级食品安全技术和管理人才的相对不足又限制了冷链食品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研修内容
(一)冷链食品企业监管与防控解析
(二)冷链食品政策、法规、标准及技术体系现状及趋势
(三)冷链食品全程防控和追溯管理案例分享
(四)冷链食品全程防控和追溯管理研讨与企业参观(实践)
三、研修方式
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案例分享、企业参观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研修和对学员进行结业考核。
四、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冷链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和餐饮等)相关企业、冷链物流技术装备企业、冷链食品信息技术企业、相关监管部门和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具备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行政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计划招生60-80人。
(二)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研修人员名单,并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前将加盖公章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附件1)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yy@lenglian.org.cn)。
(三)报名确认
承办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筛选和审核后,发送确认参训信息,研修人员凭身份证报到参加研修。
五、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
2023年9月5日(星期二)至10日(星期日),9月5日全天报到,9月10日下午结业、返程。
(二)研修地点
培训地点: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三)乘车路线
1.北京首都机场T2航站楼,首都机场线——三元桥地铁站乘坐10号线(内环)——宋家庄地铁站乘坐亦庄线——荣昌东街站,B1南口出,步行260米——地铁亦庄T1(老观里方向)——鹿圈东站(有轨电车口出),步行830米。
2.北京西火车站,乘地铁7号线——磁器口地铁站乘坐5号线——宋家庄地铁站乘坐亦庄线——荣昌东街站,B1南口出,步行260米——地铁亦庄T1(老观里方向)——鹿圈东站(有轨电车口出),步行830米。
3.北京首都机场乘出租车至酒店约146元,大约1小时55分钟。
4.北京西火车站乘出租车至酒店约65元,大约1小时30分钟。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研修人员结合研修内容和工作实际,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不少于3000字,于研修结束前将电子版提交至邮箱:cyy@lenglian.org.cn。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员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zsgx.mohrss.gov.cn)查询和打印本人证书。
(三)研修人员报到时,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四)为保证研修效果,研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培训纪律,研修期间未经承办单位同意,不得请假。
(五)本次研修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蔡老师:010-87226001
15101051894
王老师:010-87226001
15624003668
2.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
陈玉勇:13811948055
电子邮件:cyy@lenglian.org.cn
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白宝辉:010-55585187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
附件2:高级研修班教学计划
- 附件:1.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docx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2023-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