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关于开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权益保障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2023-02-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切实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障权益,提高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权益的自觉性,增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维权意识。按照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要求,依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1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障权益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有关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制造业、商业服务业、教育培训和医疗卫生等行业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4月15日
三、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关于女职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制度规章情况;
2.用人单位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集体合同中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的情况;
3.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作业和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作业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特别是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工作时间的情况;
5.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女职工产假待遇的情况;
6.用人单位在招聘和录用女性劳动者过程中含有性别歧视的情况;
7.女职工与男职工劳动报酬、享受福利待遇的平等情况;
8.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情况;
9.其他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四、任务分工及检查形式
由一、二、三支队中14名执法人员分为5个小组进行检查,分别是:一组成员为赵然、李培菊;二组成员为刘颂、杨瑞;三组成员为邢强、马波;四组成员为解国强、陈勇、郑岩;五组成员为赵公明、王忠辉、刘亚梅、杨晖、姜玉刚。
按照《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双随机”的方式抽取30家正常经营的用人单位。采取现场查看并查阅材料、面对面交流询问、制作笔录等方式,对各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在检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全市“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化平台。
五、车辆保障
各检查组自行与办公室联系安排检查车辆,提前做好车辆检查、登记,注意行车安全。如遇车辆尾号限行日,请自行调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大会议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开展宣传。结合执法工作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普及保障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权益的自觉性,增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维权意识,同时倡导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理性维权。
(三)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人员要统一着装,携带执法证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聚焦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过程中的焦点问题,排查化解突出矛盾,查处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办案过程全记录的要求,做到严格检查、廉洁执法。要按照《关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2号)要求,综合运用执法建议书、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及移送司法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等手段,加强对违法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发现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合理安排保障安全。在开展专项检查时,要牢记安全无小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注意安全驾驶,加强个人健康防护,确保检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五)认真做好总结。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将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汇总,并形成文字材料。同时,做好统计各类检查数据汇总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2023年2月28日
-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权益保障专项执法行动名单.docx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