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关于2023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落户开办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2023-01-28
2023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于1月28日开始申报,4月30日停止申报。本期居住证积分依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1〕13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15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相关指标分值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2〕4号)执行。现将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操作完成后进入审核流程。(如2022年上半年已经完成单位注册,无需再次注册。)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发放准迁证。
二、2023年5月将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分值,公布(复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6月公示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届时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
三、办理网址: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http://jzzjf.zwfwb.tj.gov.cn。
四、居住证积分落户不受理中介机构代办,不收取任何费用。
温馨提示:
证书加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本市取得技能等级证书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权威网站确认,职业(工种)对应市人社局公布的天津市年度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且与所在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经营范围、本人当前工作岗位一致。受理期间目录调整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录为准。提交的证书发证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咨询电话:12345
市人社局:12333 24538071
市公安局:24538075
市教委:24538087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4538088
28468119
市公积金中心:24538604
市民政局:24538079
市医保局:83572211
滨海新区政务中心:66898160
滨海新区公安局:66897743
滨海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66897924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分局:66896804
滨海新区公积金中心:66897775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3年1月27日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