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关于举办2023年第一期全省技能人才评价新职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2023-06-02   


川人社职鉴〔2023〕28号

各省属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补充和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规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改善考评人员知识结构,提高评价质量,根据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10号)总体安排,经研究,拟于6月举办2023年第一期全省技能人才评价新职业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经济社会发展中已经存在一定规模的从业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职业技能,2019年以来颁布的,且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附件1)。

 

(二)有较高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符合新职业考评员申报条件的人员。

 

(三)已完成备案的省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见附件2)。

 

(四)已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职鉴中心”)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并已正式受理的有关单位。

 

二、时间安排

 

报名审核总体时间安排为6月1日-16日,其中,评价机构报名时间为6月1日-7日,市(州)审核时间为6月7日-9日,省职鉴中心审核时间为6月12日-13日,考生录入时间:6月14日-16日。

 

培训时间:6月23日-29日;

 

考试时间:6月29日下午14:30-15:30。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法规及制度体系;

 

(二)职业标准及命(审)题技术;

 

(三)技能人才评价考评技术及方法;

 

(四)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考评技术;

 

(五)技能人才评价考务管理;

 

(六)考评员工作流程标准学习视频。

 

四、申报条件

 

(一)熟悉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掌握理论知识和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考评技术与方法,长期从事技能考评相关方面的工作并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

 

(二)热爱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能自觉遵守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守则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申报新职业考评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行业协会核发的技能证书,获证时间两年以上;

 

3.大专以上学历,在院校内从事相关新职业专业课程的教学老师,从教经验3年以上;

 

4.参加世赛、国赛、省级(含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名次的选手;

 

5.带领选手参加世赛、国赛、省级(含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的教练(指导)老师或担任新职业(工种)技能大赛裁判的专家。

 

五、培训管理

 

本期培训班通过“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http://103.203.218.250:8041/scrc/login.jsp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线上培训、线上考核,建立QQ工作群进行账号分配、进度提醒等管理,参培人员按要求完成线上视频培训课时学习,达到指定学习时长后,参加统一考核。

 

六、报名审核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参培人员先加QQ群:423265096(四川省2023年第一期全省技能人才评价新职业考评员培训班),具体了解报名流程,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本期考评员人数限制为300人。

 

(二)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预先准备,即日起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遴选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严格初审后,将合格人员名单报属地职鉴中心进行复审。

 

(三)参培人员资格经市(州)职鉴中心复审后在个人申报表(附件3)签署审核意见,推荐单位将审核通过人员形成汇总表(Excel格式及PDF件,附件4)以及个人申报表(PDF件)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2631476552@QQ.com),省职鉴中心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终审;省属备案的评价机构直接报送至省职鉴中心指定邮箱(同上)。通过终审的参培人员在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中申报提交资料,终审截止时间6月13日(以收到PDF为准),请把握好时间进度,逾期不予受理。6月12日开通网上报名计划。

 

七、考核发证

 

参培人员按培训要求学习所有课程,培训结束达到规定学时的统一安排考核(计算机上机考),考核合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相应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证卡(证卡有效期为三年)。合格人员由单位收集个人资格材料填写汇总表(见附件4)统一领取考评员资格证卡,并持证开展相关工作,证卡发放起60个工作日内不主动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评员证卡作废。连续两次不领取,永久取消其申报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要高度重视考评员专家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把关不严的,屡次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州)或评价机构将予以通报。

 

(二)报名参培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学习时间,在规定时间完成培训考核。按培训要求,无故缺勤不参加培训或中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培训考核的,将通报至单位。年度培训工作中累计达到两次不按规定参培的将取消本人及单位的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

 

联系人:黄宇晨

联系电话:(028)86122478

附件:

1.新职业(工种)目录

2.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已备案机构名单

3.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新职业考评员资格申报表

4.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新职业考评员资格培训汇总表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3年6月2日


  1. 川人社职鉴〔2023〕28号(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第一期全省技能人才评价新职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含附件.doc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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