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5-26
内人社办发〔2023〕101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23〕79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评审类
1.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2.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有关规定,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
3.不具备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但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4.在海外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显著业绩成果的海外归国人员。
(二)认定类
5.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自治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6.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单位或军队到我区工作(就业),在原地区(单位、部门)已取得职称证书,但不能通过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评审(认定)时间
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原则上每年评审两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评审;认定时间根据材料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认定。
(二)评审材料申报截止时间
上半年截止时间为6月20日,下半年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2023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认定)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在完成网上材料报送的同时,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一)个人填报
1.申报人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点击“快速通道”栏目—“2023年度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入口”,选择“申报人用户登录”,填写完善信息,准确选择工作单位等信息后提交保存,完成系统注册。如已注册人才信息库,可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用户指南》,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 2831035 6923739。
2.系统注册并登录后,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填写申报人工作单位全称,并选择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治区本级的申报人请直接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委员会(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材料提交后,导出打印评审表、送审表。
3.申报人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认真准备书面材料,材料要按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
(二)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2.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各方面的综合表现,同时在单位公示情况栏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并由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3.盟市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由旗县、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级单位报送材料的原件,同时完成网上审核确认。
4.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报送材料的原件,同时完成网上审核确认。
5.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6.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7.各地区(部门)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网址:www.nmgrck.cn/uresgreen/)进行网上审核。
8.申报对象中第1、4类人员须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第2类人员所在单位有职称自主评审权的,由本单位评定相应职称;第3类人员须由2名以上在职在岗的具备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并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第5类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经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直接申报认定副高级职称;第6类人员高级职称和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初级职称由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重新确认。
四、相关要求
(一)当年度符合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人员可以选择自治区社会化评审或绿色通道职称评审任一种方式申报职称评审,但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二)申报人参加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未通过的,如无新的业绩成果,原则上当年不得再次申报评审。
(三)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原则上只可享受一次。
(四)绿色通道职称评审不收取职称评审费,相关评审费从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列支。
五、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联系人:夏智慧 张翼飞
联系电话:
(0471)6918865
6606329
材料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20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26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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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下载,使用A4纸,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下载,使用A3纸,一式15份);
以下材料装订成册
3.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聘书;
4.公示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5.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论著、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8.有关职业职称证书;
9.其他有关材料。
- 附件2:2023年绿色通道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doc
- 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职称申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