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关于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社保基数上下限)
2022-11-30
浙人社发〔2022〕86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各行业统筹单位,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数据测算,2021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89240元。请各地以此为依据计算2022年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并按规定及时调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
2022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21年标准执行,养老保险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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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问:2022年度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全省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21年度标准执行(为39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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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