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关于印发《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5-09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稳就业作出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出台稳岗返还、简化失业保险金发放流程等惠民便民政策,受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广泛拥护,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一些不法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法手段截滞留甚至骗领失业保险基金,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基金安全。同时,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虚假招聘、就业歧视、“黑职介”等违法违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重要部署,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3〕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05号)要求,决定自2023年5月10日至8月4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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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失业基金安全,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着力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集中整治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和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等问题,依法从严惩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为市场主体招用工和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坚决纠治骗领失业保险基金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骗取和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骗领失业保险待遇等违法违规问题。包括未提供实际劳动通过短期参保骗领失业保险待遇行为;劳务派遣单位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稳岗返还资金;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未按规定用于员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

 

(二)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包括未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业务;开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未依法备案;以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与发布的名义开展职业中介活动;未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发布不真实、不合法招聘信息;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或其他证件;收取押金,不依法退还中介费;为无合法证照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服务;违规组织学生实习实训;未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或注销登记;泄露或违法使用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违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取明令取消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等费用。

 

(三)查处用人单位招用工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违规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在录取、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辞退等过程中实施性别歧视;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就业歧视;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规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非法开展“培训贷”等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活动;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名义从事劳务派遣;强制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

 

(四)严惩与职介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非法贩卖求职者个人信息;以招聘为名介绍劳动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以及由此衍生的强迫劳动、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以介绍工作为名,通过培训、置装、体检、“内部推荐”等各类名目非法收取财物,或以其他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行动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31日)。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宣传好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的政策措施,突出线上招聘渠道和线下零工市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讲明讲透法律规定的就业权益和法律义务,从观念上破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加大对各类求职招聘陷阱防范宣传力度,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增强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求职者对非法职介的鉴别防范能力,倡导依法维权。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和实施方案,强化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责任落实。

 

(二)执法检查阶段(6月1日-7月31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新制修订法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统一监管规则和法律适用,既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也要稳慎掌握时度效,着力优化执法方式,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提供公平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主动适应网络招聘的新情况新特点,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对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问题,要聚焦骗取稳岗返还资金和短期参保即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企业和人员,利用信息比对、现场核实等手段开展核查,对骗保企业及人员按规定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总结评估阶段(8月1日-8月4日)。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典型做法和成效,深入挖掘分析典型案例,研究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为实现高质量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专项行动期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开展工作抽查。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8月4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数据报表等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具体实践,充分认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对实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机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强化工作协同,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证照信息和违法线索的通报移送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同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系统内部的协调联动,切实履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分工,协同抓好整改,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三)畅通维权渠道。各地要打通维权“最先一公里”,畅通和拓宽举报投诉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和查处相关违法线索,切实做到“民呼我应”、“接诉即办”。对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联系电话:0551-62643985(兼传真)

电子邮箱:3459692027@qq.com

 

省失业保险基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联系电话:0551-62679271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私经济监管处

联系电话:0551-63356964

附件:

1.整治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和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情 况

2.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


  1. 关于印发《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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