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关于开展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3-07-14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3〕4号)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3年5月16日至7月31日,开展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着力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集中整治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和骗取失业补助金等问题,依法从严惩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为市场主体招用工和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坚决纠治骗领失业保险基金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骗取和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骗领失业保险待遇等违法违规问题。包括未提供实际劳动通过短期参保骗领失业补助金行为;劳务派遣单位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稳岗返还资金;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未按规定用于员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

 

(二)整治新就业形态领域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涉及新就业形态领域违法违规用工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问题,督促整改违规行为。包括对平台企业及合作用工企业劳动管理制度规则、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工作时间、支付加班报酬以及成立工会组织等情况开展摸排检查。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整治企业诱导或强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主体责任的行为。

 

(三)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包括未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业务;开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未依法备案;以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与发布的名义开展职业中介活动;未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发布不真实、不合法招聘信息;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或其他证件;收取押金,不依法退还中介费;为无合法证照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服务;违规组织学生实习实训;未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或注销登记;泄露或违法使用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违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取明令取消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等费用。

 

(四)查处用人单位招用工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违规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在录取、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辞退等过程中实施性别歧视;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就业歧视;违法使用童工;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规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非法开展“培训贷”等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活动;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名义从事劳务派遣。

 

(五)严惩与职介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非法贩卖求职者个人信息;以招聘为名介绍劳动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以及由此衍生的强迫劳动、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以介绍工作为名,通过培训、置装、体检、“内部推荐”等各类名目非法收取财物,或以其他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具体实践,充分认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对实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和实施方案,强化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确保专项行动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新制修订法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统一监管规则和法律适用,既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也要稳慎掌握时度效,着力优化执法方式,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提供公平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对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问题,要聚焦骗取稳岗返还资金和短期参保即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企业和人员,利用信息比对、现场核实等手段开展核查,对骗保企业及人员按规定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新就业形态违法违规问题,要主动适应网络招聘的新情况新特点,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加强人社部门内部的协调联动,切实发挥跨部门协同监管优势,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证照信息和违法线索的通报移送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宣传好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的政策措施,突出线上招聘渠道和线下零工市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讲明讲透法律规定的就业权益和法律义务,从观念上破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加大对各类求职招聘陷阱防范宣传力度,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增强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求职者对非法职介的鉴别防范能力,倡导依法维权。打通维权“最先一公里”,畅通和拓宽举报投诉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接诉即办。对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认真总结评估。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典型做法和成效,深入挖掘分析典型案例,研究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撑。请各地将专项行动情况总结于行动结束后三天内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万佳 0791-86890186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 5月16日


  1. 附件:专项行动.xlsx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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