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2023年度物联网行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2023-06-09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7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物联网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省物联网行业中,从事物联网产品开发应用、产品检测、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设置
物联网行业职称归口工程系列,分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和员级,名称对应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物联网行业职称设物联网云计算工程、物联网智能感知组网工程、物联网应用工程等评审专业。
高级工程师实行专家评审,工程师实行专家评审或考核认定,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实行考核认定。
三、有关政策
(一)物联网行业职称申报条件按《江西省物联网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执行,其他政策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74号)执行。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9〕23号)规定,本科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并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可不受初级职称“台阶”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奖励项目、专利、成果转化等业绩材料应在业绩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四、申报程序
全省物联网行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考核认定工作均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现职称申报、审查、缴费、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注册账号。企业等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持营业执照、申请注册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账号报告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创建单位账号。注册完成后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登陆单位账号为本单位职称申报人员创建个人账号;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陆职称系统按要求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各项内容,并及时提交;
(三)单位审核。企业等用人单位登陆职称系统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及时提交至上级部门审查。
五、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止。申报人员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六、网上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在职称系统中按照资格条件提交以下材料:
(一)学历佐证材料
1.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3年12月底前有效);
2.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所转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无需填写。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本省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只需在系统“相关材料证明”栏中选择“个人社保参保缴费情况”,系统将自动关联社保参保信息。要求申报人员历史缴费月数不少于半年,且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一致。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须在“其他”栏中上传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隶属关系证明,并加盖两者公章的附件。
不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社保缴纳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由地方人社部门认真核实其相关信息,统一报省职称办同意后,组织申报。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关的经历内容,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并在备注栏中明确标明符合申报资格条件具体条款。
佐证材料:文件、纪要类材料、担任物联网企业技术管理或产品检测负责人证明需完整上传;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运用、新产品研发、技改项目等需上传与本人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限填报5篇(部),内容要与物联网行业相关;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3.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七)业绩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物联网行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批文、结题(验收、鉴定)报告、本人在课题研究中的工作内容、本人排名页。其中本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或课题负责人书面证明材料。
(八)业绩成果-专利材料
1.上传与本人相关的专利证书,专利内容要与物联网行业相关,按水平高低排序。
2.专利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专利”栏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
(九)业绩成果-奖励和荣誉材料
上传与本人相关的获奖和荣誉证书,奖励和荣誉内容要与物联网行业相关。
(十)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技术工作报告材料
申报人员可在业绩材料中,选择性上传本人在现专业技术资格期间主持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的分析报告或技术工作报告,上传到“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技术工作报告”栏目。此项内容不作硬性要求,只作为对申报人员专业水平评定的参考。对特别优秀的报告,经评审专家认定后可替代1篇论文。
(十一)业绩成果-其它业绩材料
对照资格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佐证材料,上传与本人、与物联网行业相关的成果转化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收、合同、用户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七、审查推荐
(一)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择优推荐。要对申报人员在系统中填报的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公示,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报送。
(二)主管部门、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主管部门在推荐报送前,还须以适当方式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八、评审方式
(一)符合《江西省物联网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中关于学历资历等条件正常申报物联网行业中、高级职称的,由评委会对其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进行评审。
(二)按照《江西省物联网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中破格条件(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申报物联网行业中、高级职称的,除由评委会对其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进行评审外,还需参加现场答辩。答辩内容包括:
1.个人陈述。答辩人需脱稿陈述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或技改经历,掌握技能、取得技术成果、为企业所作贡献等,时间5分钟。
2.专家提问。答辩人围绕所从事物联网方向或核心成果的有关产品特性、关键技术、主要装备、发展前沿等相关知识,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
九、评审收费
资格审查费和评审费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联系人:鹰潭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张俊文
联系电话:0701--644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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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 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4-12]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