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情系河南杰出豫商”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3-05-09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招商)、工商联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表彰省外豫商投资家乡、服务家乡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大力营造豫商豫才回归氛围,进一步激励海内外豫商在全面建设现代化河南中发挥更大作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决定组织开展“情系河南 杰出豫商”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近5年来(2018年-2022年),在我省投资的河南籍省外、境外豫商代表,在境内外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自然人和私营企业控股或由其运营的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者(董事长或总经理)。

 

(二)名额分配

 

综合考虑各地招商引资情况,进行统筹平衡分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可择优推荐3名人选。

 

二、表彰名额

 

“情系河南 杰出豫商”表彰人员15名。

 

三、评选标准

 

(一)根据近5年来在豫投资情况、推动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政治素质过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示范作用突出。在全球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优秀豫商,国际影响力广泛,企业商业成就辉煌,投资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在做优做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补齐产业链薄弱环节、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支撑作用。

 

3.发展成效显著。企业总部综合实力在本行业领域居于前列,近5年在豫投资项目实际到位省外或境外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度纳税总额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经营管理规范。企业质量管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投资项目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新能源开发等方面成绩突出,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5.履责担当尽责。自觉依法合规经营,公平竞争,依法依规纳税;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就业,热心公益,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近2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纳税信用为D 级及逃避银行债务行为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并造成重大影响。

 

4.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

 

5.推荐个人信用评级结果为B 级以下(含B 级)。

 

四、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成立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选办)设在省商务厅,负责评选表彰具体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招商)主管部门、工商联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所在地区的推荐人选审核工作,确保工作进度。

 

五、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每次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所在单位公示和市级、省级公示,具体程序如下。

 

(一)初步推荐。根据评选条件,各地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配名额提名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后,填写《初审推荐表》、《推荐人选汇总表》,按要求报省评选办。

 

(二)资格初审。省评选办对各地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推荐对象反馈各地推荐单位,征求纪检监察、公安、法院、人社、生态环境、审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组织市级公示,同时将推荐材料报省选评办。

 

(三)组织复审。省评选办组织对各地初审推荐人员复审,在认真审议、充分酝酿、差额评选的基础上确定拟表彰人选,并在全省范围内公示。在各级公示推荐评选过程中,对推荐人选存在异议的,推荐地区有关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未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不再参与评审。

 

(四)确定表彰。综合评审意见和公示情况,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联合做出表彰决定,对评选出的人员授予“情系河南 杰出豫商”称号,并为受表彰人员颁发证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注重实体经济,优先推荐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豫商代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推荐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表彰后要积极宣传造势,切实达到选评一批、带动一片的效果。

 

(二)把握标准,严肃纪律。各地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既要突出推荐人选投资家乡、服务河南的经营实绩,也要突出推荐人选诚实守信、坚韧不拔的豫商精神。各地要建立推荐评选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核查。对于伪造虚假事迹或未按照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评选资格。对于已授予的荣誉,如2023年发生违法违规等行为,撤销其称号,并收回证书。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人员不参加评选。

 

(三)明确责任,确保进度。各地要倒排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时间节点报送,推荐人选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请于4月 日前报省评选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njjhzc@sina.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推荐资格,不予补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筠棪 0371-63576240

刘金源 0371-63577537

省人社厅0371-69690228

省工商联 0371-61231767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115号

 

2023年4月10日


  1. 1.“情系河南 杰出豫商”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x
  2. 2.“情系河南 杰出豫商”初审推荐表.docx
  3. 3.“情系河南 杰出豫商”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4. 4.“情系河南 杰出豫商”推荐审批表.docx
  5. 5.“情系河南 杰出豫商”推荐材料.docx
  6. 6. “情系河南 杰出豫商”征求意见表.docx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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