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2023-01-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办法(试行)》(豫政办〔2021〕43号)要求,为统筹做好我省2023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工作,确保全年竞赛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现就2023年省级竞赛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主体

 

申报竞赛的主办单位(以下简称“申办主体”)应为省直有关部门、省属行业协会(上一年度民政部门年审合格)、中央驻豫企业、省属企业。申办主体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与所申报竞赛项目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专家队伍、竞赛场地、设施设备、经费保障等条件,原则上应具有举办竞赛的经验。

 

二、申报竞赛职业(工种)

 

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设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工种)。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以及重点领域等我省经济发展需要的职业(工种)可酌情申报。申报职业(工种)必须是申办主体的主管(或主营)业务,原则上同一申办主体申报的职业(工种)两年内不重复举办。各申办主体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原则上不重复,出现重复的,统筹安排。

 

三、申报类别

 

举办全国行业一类赛省选拔赛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举办的跨行业(系统)的竞赛活动可申报省级行业一类赛,赛事设置职业(工种)限制在6个以内;举办全国行业二类赛省选拔赛和省直有关部门、省级行业(系统)组织、省属大型企业等举办的单一行业(系统)的竞赛活动可申报省级行业二类赛,赛事设置职业(工种)限制在4个以内。

 

四、有关要求

 

(一)列入2022年竞赛计划但未开展或未完成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须报送情况说明且不再申报2023年竞赛计划,赛事继续举办的,须在情况说明中明确办赛时间,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备案,备案后,可冠以“2023年河南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名称继续举办。 未按要求报送竞赛总结或情况说明的的主办单位,不再申报2023年竞赛计划。

 

(二)多部门(单位)联合举办的竞赛,由牵头主办部门(单位)负责申报,在提交上述申报材料的同时应提交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同意联合办赛的相关材料。初次申报的,应一并提供竞赛项目背景情况和可行性调查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请各申办主体于2023年3月14日前将申报函(附件1)、《2023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附件2)等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PDF版)报送至指定邮箱(hnsjsb305@126.com),纸质版报送至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办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根据申报情况统筹规划2023年省级竞赛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拟订2023年省级竞赛计划,报省政府同意后公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 远 霍瑞朋

电 话:(0371)69690105

 

(二)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

 

联系人:支联峰 宋阳见

电 话:(0371)69306199 69306138

邮 箱:hnsjsb305@126.com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10号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楼207室

 

2023年1月15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 1.申报函.docx
  2. 2.2023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docx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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