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2023年6月起实施)

2023-04-06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6日


  1. 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pdf

  1. 政策解读《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2023-04-28]
  2. 关于印发《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2016年) [2016-12-30]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4-06



相关内容:

  1. 广东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的经办规程(2023)
  2. 关于延长《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3. 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的经办规程》的通知
  4. 广东省 关于做好2023年省直企业养老和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
  5. 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6. 关于印发《山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经办服务规程(暂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