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 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参赛集训工作的通知
2023-06-06
桂人社函〔2023〕10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简称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将于2023年9月16-19日在天津市举行。为全力备战此项赛事,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5月起组织开展我区参赛集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参与集训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提高公平公正开展集训工作的意识,在训练中,应将可利用的人力、物力资源公平且充分用于每位选手,严格按照程序,执行考核纪律,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二)坚持世赛标准。以历届世赛相关竞赛规则和技术文件,特别是第46届世赛各项目技术描述、竞赛试题、评判标准和竞赛规则等(以下简称世赛技术要求)为依据,制定集训工作方案,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开展集训工作。
(三)坚持科学训练。根据世赛技术要求,合理安排集训时间、内容、形式,把握集训节奏。采取技术技能训练与综合素质训练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定点与走训相结合等方式开展训练工作。
(四)确保集训时间。选手应严格按照集训方案参加训练,专家组长、专家、教练以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集训方案到集训现场工作,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或参与集训工作的,应按规定请假。选手因各种原因放弃集训资格的,由其选派单位以具书面形式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注重协作配合。训练基地、专家组、选手及有关单位,应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集训工作顺畅、高效运转。
(六)加强交流合作。各项目之间应加强交流互助,及时了解掌握外省参赛集训工作情况,鼓励开展省际间的训练工作交流合作。积极争取世赛中国专家团队支持,鼓励邀请国家级竞赛裁判专家来桂指导。
二、集训队伍组成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第一、二届广西技能大赛和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有关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等赛事中选拔符合本届大赛相应赛项参赛条件的优秀选手及其指导教练组成广西集训队,备战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集训队名单将根据项目集训准备工作情况分批公布(第一批名单见附件)。
三、集训承办单位
本次集训采取集中训练和分散训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项目设备、选手地域分布等实际情况,选手可选择在其所在单位训练,或者非选手所在单位训练,也可以到相应的自治区级世界技能大赛项目集训基地训练,具体集训地点由各项目选手、教练及相关单位协商解决,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总体负责集训地点的协调安排工作。
四、集训时间安排
各项目于2023年即日起开训,9月15日前结束。集训分强化集训和冲刺集训两个阶段进行, 6月15日为强化集训阶段,6月15日至9月15日为冲刺集训阶段。
五、集训工作要求
(一)集训工作在我厅统一领导和总体安排下,由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集训期间日常协调和综合管理,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集训的技术指导和具体实施。集训选手经过强化集训阶段训练和逐轮考核淘汰,最终各项目将选拔出一名(队)最优秀选手进入最后冲刺集训阶段训练并代表广西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各项目强化集训、冲刺集训阶段具体训练计划和方案由各项目教练、专家组组长、集训承办单位、参训选手所在单位及技术(系统)支持单位共同协商研究确定后,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定。
(二)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有关工作要求,为发挥资金效益,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广西参赛集训经费将主要用于冲刺集训阶段广西参赛选手训练,强化集训阶段我厅不安排集训经费。请承担强化集训任务的各单位及自治区级世界技能大赛项目集训基地加大对集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和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主管部门支持,吸引社会赞助,多渠道筹措训练经费,保障强化集训阶段训练质量。
(三)各集训承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成立集训工作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协调解决集训工作中的问题。要强化大局意识,破除本位主义,从为我区选准训强选手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出发,要对所有参训选手一视同仁、平等相待,严格要求、严格训练,毫无保留地支持每位参训选手训练,确保集训工作科学、有序、公平进行。要加强对参训选手的安全教育,把对参训选手的管理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范畴,参照学生实习相关规定,为集训学生购买保险,确保集训选手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为使集训取得更好效果,此次集训采取脱产(脱岗、脱校)方式进行。参训选手、教练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集训工作,妥善安排好参训选手、教练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对参训选手因集训而耽误的课程、考试或工作,要采取相应措施合理安排解决;对参训教练要根据其所在单位相关规定,计算他们集训期间的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或给予相应津补贴。参训选手所在单位要充分信任集训承办单位,但不能做“甩手掌柜”,要主动与集训承办单位联系,对集训过程进行跟踪,积极应对集训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向集训承办单位和技术指导专家提出合理、有效的意见建议,确保参训质量。
(五)参训选手、教练要严格按照集训计划和方案认真参加集训,不得随意弃训或消极训练,因特殊情况,要对集训计划或方案进行调整,需由集训承办单位、参训选手所在单位及技术(系统)支持单位同意,并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研究确定。集训期间,要强化技能技巧、规范熟练、应变能力和心理体力等方面的专项训练,逐项强化过关;要深入研究相关项目的竞赛内容和技术要点,熟悉掌握竞赛规则和评分标准,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加大实战内容的深度与广度训练;要注意竞赛信息的收集和沟通,主动与世赛中国集训基地、世赛获奖选手、国家队教练、指导专家等参赛经验丰富的单位和个人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学习有益做法和先进经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选派选手与兄弟省市选手共同训练比赛,全面提高选手综合技能水平和实战竞技能力。
(六)集训考核是确定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广西参赛选手的关键环节,务必高度重视。强化集训阶段,各赛项参训选手的教练要根据大赛组委会最新公布的竞赛标准、竞赛样题等技术文件,结合项目和选手特点、设备设施及训练形式等与各项目专家组组长共同协商制定集训考核方案。考核要在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和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平公正、世赛标准、科学合理、交流提高的原则进行。集训考核可分若干次阶段性考核,最后对选手以往竞赛成绩、阶段考核成绩、心理素质、参赛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确定代表广西参赛的选手。每次考核结束后,参加考核的集训选手及教练要集体进行技术点评和成绩分析,全面总结本次考核工作技术准备、组织实施、选手表现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做好下一阶段训练工作准备。
(七)为公平公正,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在不影响集训选手正常训练的情况下,并经我厅评估同意,允许有关单位推荐参加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秀或技能水平突出的非集训选手与集训选手共同训练,甚至参加阶段性考核,如其成绩确实突出,综合实力很强,可破格入选广西参赛选手名单。
(八)各项目即日起至9月15日集训期间,我厅将组成工作小组不定期开展现场工作指导。
组织开展好本次集训是我区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并取得好成绩的前提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严密组织、通力合作、严格训练、确保实效,为选拔出优秀选手代表广西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作出应有贡献。
集训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771-5871306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人:周雪林
联系电话:0771-573753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29日
- 附件: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广西集训队名单(第一批).docx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