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技工院校2023年秋季招生计划公告
2023-05-2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鼓励更多青年学生接受技工教育,现将2023年秋季海南省技工院校招生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对象
(一)招生计划
全省技工院校计划招生12427人(具备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名单及招生专业信息,详见附件)。
凡不在本公告公布名单内的院校及专业,均未经审核批准,不得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1.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
2.企业职工、退役军人、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
二、报名及入学
(一)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直接到各技工院校,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网上报名。登录海南省考试局官网(http://ea.hainan.gov.cn/),在“2022年海南中招考生志愿填报”平台中填报。
(二)入学。学生报到入学后,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籍注册。
(三)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三、办学层次及培养目标
技工院校分为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3个层次,其中:普通技工学校以培养中级工为主,高级技工学校以培养中级工、高级工为主,技师学院以培养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为主。
(一)中级工班。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
(二)高级工班。初中毕业生学制5年;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达到中级技能水平毕业生学制2年。
(三)预备技师班。初中毕业生学制6年;高中毕业生学制4年;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达到中级技能水平毕业生学制3年;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能水平毕业生学制不少于1年。
四、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教育。初、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其他愿意参加全日制教育的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
(二)非全日制教育。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利用业余等灵活时间参加学习培训,完成学习培训的培养计划并修满学分。
五、助学及就业促进政策
(一)国家资助政策
1.免学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以下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至六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助学金政策。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学生,对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人数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确定;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技能雏鹰”奖(助)学金。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籍在校学生,对品学兼优、技能突出的学生给予“技能雏鹰”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能享受国家或地方助学金的学生给予“技能雏鹰”助学金。具体名额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技能雏鹰”奖(助)学金标准为每人3000元。
(二)省级扶持政策
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我省农村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元。
2.求职创业补贴。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的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时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创业相关补贴。支持技工院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六、毕业待遇
技工院校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学生毕业考试合格,颁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经技能评价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七、监督电话
在技工院校招生过程中,若遇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问题,请拨打招生监督电话。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5362103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8724178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3335166
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232659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7616155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19日
- 2023年秋季海南省技工院校招生计划表.xls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