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关于实施紧缺职业(工种)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
2023-07-25
渝人社办〔2023〕19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发挥技能培训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着力降低重点产业、新兴产业职业(工种)求人倍率,根据《重庆市“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决定在全市实施紧缺职业(工种)专项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突出培训就业导向,聚焦紧缺职业(工种),聚焦重点产业企业用工需求,聚焦重点群体就业需求,整合用工需求端、培训供给端、劳动者求职端三方资源,全面推行“岗位+培训+就业”“用工企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缺工种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培训补贴目录”3个“3+”组训模式,打通求职、用工、培训、招聘全链条,促进“培训链”“就业链”有效融合、高效配置。
二、目标任务
紧贴“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用工需求,动态发布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组织公共实训基地、技工院校、优质培训机构实施专项培训计划,2023年下半年,全市开展紧缺职业(工种)培训6万人次(其中,市级组织1万人次以上)。各区县要结合本地产业需求,将主要培训计划投向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原则上不低于新开班的60%。
三、主要措施
(一)动态发布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依据全市重点企业用工、公共就业市场、主要求职招聘平台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服务等有关情况,开展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编制,市人力社保局定期发布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收集辖区内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产业用工需求,定期拟制(调整)本地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备案后,纳入重点培训计划并做好数据统计。
(二)提升紧缺培训供给能力。充分发挥公共实训基地、技工院校专业、师资、设施设备等优势,优先支持开展紧缺职业(工种)培训,新增紧缺职业(工种)培训项目的,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按规定及时备案,符合条件的可采取承诺制方式办理。支持优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设紧缺职业(工种)培训项目,通过“渝快办”行政许可系统,实现“一次也不跑”的优质服务。
(三)全面开展重点群体紧缺职业(工种)培训。以提高重点群体就业能力、适岗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为核心,指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校企合作,采用“订单式”合作、“菜单式”教学、“工单式”就业的“三单式”施训模式,实现招生即招工、招工即招生,提高培训质效。
(四)突出青年群体技能培训。将青年群体特别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通过企校合作,加强与企业岗位相关的求职应聘知识、岗位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学习培训,有针对性的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训练,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培养成为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技能人才。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数治”服务。完善“三库共享”机制,实现职业培训实名制数据库、技能人才数据库、用工企业数据库全面共享联动,向有求职意向的技能劳动者和用工需求企业双向匹配推送求职、用工信息,引导供需双方匹配对接。完善培训需求收集、发布机制,强化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功能,各区县要及时收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培训、求职意愿,智能匹配培训项目与岗位推荐。
(六)加强紧缺职业(工种)培训政策支持。纳入紧缺职业(工种)培训计划的班次,实行五优先:优先组训开班、优先评价证书上网、优先结业审核、优先补贴拨付、优先使用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对促进就业效果良好的培训机构,各区县要给予政策扶持、工作支持。市人力社保局对于开展紧缺职业(工种)培训促进就业、降低求人倍率效果良好的区县,将定期组织数据晾晒。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紧缺职业(工种)培训计划,是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服务企业用工与劳动者就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举措。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职业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专项培训计划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批供给不足、需求量大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市人力社保局将把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及就业情况,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指数,作为季度数据晾晒的重要指标,通过双周调度、单月通报和五色图等工作措施,强化督促落实,提升工作实效。
(二)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全面推行3个“3+”组训模式,指导培训机构与企业、人力资源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培训、就业有效联动。“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将针对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开班环节,增加培训机构与企业用工或人力资源机构送工的相关合作协议(意向书等)要件,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学员培训、就业实现无缝衔接。
(三)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按照国家和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虚假培训、凑数培训、无效培训、违规发证、滥发证书、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乱象,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导向,杜绝低效无效培训。要全面使用智能就业培训平台的远程监控、每日打卡、每课拍照等功能,通过技能人才评价管理系统,对技能人才评价的全过程、全链条进行监管和服务,确保培训、评价过程真实、结果可靠、资金安全。
(四)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紧推进实施本地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工作,建立重点群体培训后就业指导服务机制。要及时梳理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例,加强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将进展情况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龙海涛(职业能力建设处),88633917。
黄予(市就业服务管理局),88633795。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
- 1.关于实施紧缺职业(工种)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doc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