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
2023-04-28
渝人社办〔2023〕10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局属相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定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坚持稳进增效和惠民有感导向,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牢青年就业底线,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机制,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重点任务
(一)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聚焦中小微企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各项就业政策,按月将中小微企业新增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确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下发并指导各区县主动联系推介政策内容。开通“绿色通道”,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随发放。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行活动,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厂区,上门发放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责任单位:就业局、就业处)
(二)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加强与组织、教育、科技、民政、国资等部门的对接协同,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保持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规模不减。结合实际适当增加“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人数,支持推进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加快事业单位招聘进度安排,“三支一扶”计划在8月底前完成人员招募工作。(责任单位:就业处、事业处、流动处)
(三)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开展更加多元的创业指导和交流活动,各区县每月组织创业项目展示、创业路演观摩、创业园区参观等活动2场次以上,开展创业导师面对面、企业家座谈、创业沙龙等互动交流2场次以上。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服务,开展创业培训18000人次以上,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搭建资源对接和展示提升平台,组织参加“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大创慧谷”大学生创业创新赛等赛事活动,提供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对接渠道。加快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一次办”建设。健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升基地创业服务能力,鼓励市级创业孵化载体为青年创业者提供免费创业工位10000个,并提供政策代办、成果转化、跟踪扶持、咨询服务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中心)
(四)“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各区县要以“职引未来”为主题,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招聘活动,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不少于2000场次,提升品牌影响力。有高校的区县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失业青年较多(300人以上)的区县要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会,整合岗位资源进街道、进社区开展巡回招聘。要逐校对接岗位需求,根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有针对性归集发布岗位信息,做好信息筛查,精准识别岗位群体,提升人岗匹配效率。开展职业指导师培训,组织职业指导师进校园、进社区为高校毕业生等失业青年提供职业指导服务。(责任单位:人才中心、就业局)
(五)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校内延伸,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离校安排等,“一校一策”与高校对接,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六进”校园活动,把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开展院校就业服务活动,有高校的区县至少要选取1所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人社局长、就业中心主任结对帮扶,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常态化开展万名大学生职业指导计划、“直播周三·职业指导”、“重庆英才·职等您来”、“创在慧谷·种子孕育实训讲堂”等品牌活动,通过职业能力测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形成全链条、闭环服务,提供精准高效的就业创业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面向高校开展档案转递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加强部门衔接,确保档案安全有序转递。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支持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提供身边服务。(责任单位:人才中心、就业局)
(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提前部门信息衔接,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和高校,7月底前完成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通过线上线下失业登记、业务经办、走访摸排等途径,将本地户籍和到本地求职的毕业生纳入登记范围。提早公布服务渠道,6月底前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或服务公告,方便毕业生查询求职就业信息。及时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大型双选活动,搭建线上线下就业招聘平台,确保离校不断线、服务不断档。全面落实实名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了解就业需求,聚焦重点产业及产业链相关用人单位,挖掘岗位资源,搭建供需平台,定制化提供精准高效的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中心)
(七)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结合全市重点产业和区县特色产业用工需求,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强化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训资源供给,组织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3万人次以上,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通过智能就业培训平台集中发布培训信息,依托电子社保卡定向发放职业培训券,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自主选择、按需参训。加强培训就业联动,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定向培训等方式,探索带岗训练营活动,提高培训就业效果。发挥竞赛带动作用,积极动员青年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探索设置本地适合青年的职业赛项,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责任单位:职建处、就业局、人才中心)
(八)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围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2+6+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岗位,推出一批示范性岗位,优化就业见习专区、网站功能,开展见习对接活动,提升见习质量和吸引力。对照人社部下发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名单,逐一摸排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意愿,对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精准推送合适的岗位,推荐青年参加就业见习10000人以上。对有见习意愿但未能成功上岗参加就业见习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根据意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再次推送见习岗位。开展区(县)、市级、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参加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创建,带动提升见习工作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人才中心、就业处)
(九)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做实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对离校未就业的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100%就业。聚焦长期失业青年,通过智能就业平台及时锁定对象,开设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开展职场体验、就业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参观、职业沙龙等就业服务活动,帮助他们接触职场、融入社会。(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中心)
(十)就业权益护航行动。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开展普法宣传,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宣传视频等载体,通过服务普法、以案释法、进校送法等方式,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意识。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支撑,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提供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服务,更加便捷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责任单位:流动处、社保局、人才中心、监察总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重要意义,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认真落实计划各项任务,聚焦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急难愁盼问题,强化举措,创新方法,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充实细化计划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进度和落实举措,按月按周向社会公开活动安排。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就创中心等机构作用,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积极性,组织开展好各项行动。
(二)强化工作推动。要完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经费保障,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各级协同配合,凝聚各方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定期汇总工作情况(附件),每月至少报送工作特色亮点做法信息1条,于每月3日前报送市人力社保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积极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推出一批“实干奋斗 青春圆梦”青年就业典型,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就业观、成才观,通过劳动和奋斗,更好实现人生价值。
联系人:吴飞(就业局);陈宗蓓(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88633885;65780390
电子邮箱:dachuanghuigu@163.com
附件:工作情况调度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 1.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doc(含附件)
- 图文解读《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 [2023-04-10]
-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 [2023-04-04]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