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2023-08-11
补贴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目标,对指定事项由财政安排专项基金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扬州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补贴对象:
1、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2、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3、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
2、学籍证明复印件等。
申请材料须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
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拓展: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服务对象:疫情期间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中小微企业每吸纳一名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服务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服务对象: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给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个人应缴纳部分除外),最长不超过1年。
税收减免
服务对象: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减免标准:从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奖励补贴
服务对象:对当年新招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
补贴标准:按每人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
三、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服务对象:企业招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服务对象:高校毕业生
贷款标准: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四、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服务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专项能力证书和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专项能力证书补贴标准1000元。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
服务对象:持《就业创业证》,参加创业培训合格,首次创业(在扬州市区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三年以内(以企业的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两年内)所创办的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5000元。
五、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服务对象:对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3年内吸纳就业,并且与所吸纳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两年内)所创办的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按照每带动一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扬州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01、补贴对象和条件
从2020 届起,求职补贴发放对象调整为在扬9所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扬州范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02、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次性补贴1500元/人。
03、受理渠道和申报材料
(1)学生线上申请: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个人办事,通过搜索“求职创业补贴”进入申报页面,填写申请内容,完成后提交,等待学校和人社部门审核。
(2)学校线上申请:通过【单位登录】进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单位办事】,进入【我的工作台】-【合并代办事项】,看到待审核的记录,点击【办理】进入明细页面,对学生个人申报进行审核;
(3)人社部门对求职创业补贴学生个人申报进行复审;
(4)学校对人社部门复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再次通过【单位登录】进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单位办事】,进入【求职创业补贴】模块,点击【申领】并确认提交。
(5)申报材料:毕业生须持有三代(或二代)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残疾军人、国家信用贷款的学生需要上传,其他身份数据比对不成功时须上传)。院校须上传《求职创业补贴院校申请表》、学籍证明、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