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人员求职故事

2023-08-11   


  “有污点的人永远都是罪人吗?我好不容易又找到了工作,如果再次失去的话,我将如何面对人生,面对已经八十岁的老父母?”

  日前,两名曾经有过犯罪前科的“失足男子”分别在南网、奥一网问政平台发帖表示,此前的服刑经历导致他们在找工作时频频遭拒;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一旦被发现曾服刑也会很快遭到劝退,这使得他们对未来生活无限迷茫。他们就此质疑,为什么社会不肯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一填写资料就心慌”

  小张的求职噩梦是从2011年5月开始的。他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其于2006年因为盗窃被判入狱,2007年2月服刑结束后,只身到深圳找工作。“当时很顺利,2007年5月就进入深圳龙岗区横岗镇一家电子厂工作。”

  大运会的到来打破了他宁静的生活。小张所在的工厂在当年5月份的时候开始盘查工人的身份证和个人档案。“企业一开始是把我从工厂里调到了仓库,后来索性把我给劝退,告诉工厂不能收留有案底的人。”

  小张告诉记者,随后他辗转福州、上海、惠州、中山、东莞等地找工作,每次面试都顺利通过,但一到填写申报资料办理居住证时就被卡住,接连5份工作都是做了几天之后被劝退。“到现在我一看到要填写资料就觉得心慌。”

  因无法找到固定工作,小张的老婆已与其离婚。对于企业查看公民档案一事,小张表示非常不理解。“为何公司的人可以任意查询到我的个人资料啊?不是只有国家政府机关才可以查询个人犯罪记录吗?”他质疑道。

  出狱司机8年5次换工作

  类似的问题也困扰着同样来自深圳的司机郭先生。他告诉记者,自2004年服刑结束后,他至今已先后六次更换工作,被辞退的原因相同有案底。

  据郭先生称,连续三次进派出所被调查让他深感屈辱,同时让他丢了工作。“2011年6月,我和老板住进酒店,过了一会儿警察来查房,随后我就被带到派出所问话,老板因为我有过案底而把我辞退。2011年8月我去机场里接客人,过安检时被要求提交身份证,又被查出有案底带去派出所,新公司也因此辞退我。2012年12月我找到新工作后,又是因为入住酒店被派出所带走问话。当时一位民警对我说"像你这种人,案底会跟一辈子的,到哪里找工作都一样!"。果然回来之后公司又不要我了。”

  未来的生活让郭先生感到迷茫。他在问政帖里写道:“本想忘掉过去,从新再来,但没想事与愿违。上有老,下有小的我,难道想安心工作都不行吗?有污点的人永远都是罪人吗!如果再面临失去工作,我又将如何面对人生,如何面对八十岁的老父母,我未来的生活又何去何从?”

  2013年1月,郭先生找到了第六份司机工作。“不知道这份工作能做多久,心理压力真的`很大,我只是想做回平常人”。郭先生说。

  以“无犯罪记录”为录用条件不合法

  观点

  律师认为,犯罪记录”属于个人隐私,公安部门负责为当事人保密,一般不能随便公开。企事业单位正常情况下不需要也不允许做这种调查,除非在确实掌握应聘人员有前科的情况下,方可持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介绍信到被查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阅“犯罪记录”。企业私自调查公民的犯罪记录是对公民隐私权的违法“探密”,是对公民人格、尊严的粗暴侵犯和伤害,显然属于带有人格污辱的就业歧视。

  他表示,对于公民在某些特别行业的就业限制,需要有法律的专门规定。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限制公民的劳动权。如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但法律规定之外的,用人单位以“无犯罪记录证明”为录用的条件是不合法的。

  王金和建议,如果企业的招工条件涉嫌就业歧视,当事人可以去劳动等相关部门反映或到法院起诉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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