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晨检制度
2023-08-11
一、制度的积极作用
1、正面引导与教育作用
规章制度作为企业内部规范员工行为的一种准则,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规章制度公布后,员工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怎样获得这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如何履行义务。比如规章制度中规定上下班时间,员工就知道了什么时候是工作时间,什么时候是休息时间,就可以指引员工按时上下班,以防止因迟到或早退而违反劳动纪律。
再如,规章制度中规定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可以引导、教育员工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出现不良行为。由此可见,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可以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其工作积极性。
2、反面警戒与威慑作用
反面的警戒和威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做出规定来威慑员工,使员工能够事先估计到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如果作为以及作为的后果,自觉抑制不法行为的发生。其次,通过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惩处,让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从中受到教育的同时也使其他员工看到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达到警戒和威慑全体员工的效果。
3、防患未然与预防争议发生的作用
企业生产劳动的过程,也是劳资双方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过程。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多种措施来保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国家法规政策是其中的重要保证之一,而企业规章制度也是重要的保证之一。规章制度不仅可以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可以更为具体的明确劳资双方实现权利和义务的措施、途径和方法等。
因此,当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权利和义务实现的措施、途径和方法通过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具体后,就可以大幅度防止纠纷的发生,从而可以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比如,休息休假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劳动合同中可能仅仅涉及假期的种类,至于各类假期的请假条件、请假手续、假期期间的待遇等等一般不会在劳动合同中进行详细约定,这就需要企业在规章制度中对休假进行详细规定,否则,会引起很多纠纷。
二、学校食堂晨检制度(精选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食堂晨检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食堂晨检制度1
为了确保幼儿园食品安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晨检是保证食堂人员能安全地从事食品操作的重要环节,晨检是对食堂人员生理和心理的健康检查。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校医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查看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查看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 对晨检中有疑问的,食堂管理员应立即通知其离岗,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
四、 因疾病暂时离岗的工作人员,如需重新上岗应持医院相关证明。
学校食堂晨检制度2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上班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情况及工作衣帽等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每天上班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食堂从业人员有急性发热、头痛、化浓性皮炎、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将其调离工作岗位,劝其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待病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上岗。凡发现有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须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三、每天做好从业人员晨检查记录。
学校食堂晨检制度3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人员:
班主任(任课老师)、值日教师及每日值班领导
二、晨午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卫生工作。
2、常规晨检“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统计并报告,班主任每天早晨8;40前(重大情况第一时间直报校长)送校长处,按照“突发卫生事件防控应急预案”应急处理。
3、班主任、因事外出时晨检相应工作提前委托跟班老师负责,更班老师不在由德育处安排。
4、师生发现学生身体不适,通知其班主任老师,有发热症状(37.5度以上),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5、学生发热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回班级上课。
6、晨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附近的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
7、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
8、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上班、不上课、不外出。
9、做好各年级的常规晨检及“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工作。
10、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后勤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学校食堂晨检制度4
1、食堂从业人员每天早上来园后需到保健老师处晨检,通过者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
(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岗前做到“三白”和“三不”:
(1)“三白”:穿白大褂、戴白口罩、白帽子(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2)“三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4、食堂从业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学校食堂晨检制度5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