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联考申论全卷模拟试题及答案(2)

2023-08-11   


给定资料

1.“某地医院出现人感染‘SK5’病毒死亡案例”“疫苗有害,为了孩子的健康,请远离疫苗”“生长期1个月,街头‘速成鸭’大都含激素”……2017年4月19日,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和腾讯较真平台携手发布了《谣言易感人群分析报告》和网络辟谣TOP10榜单,不少此前一度在网络流传的经典谣言“榜上有名”。

2017年4月初,微博、微信等平台相继流传一段“保德同舟煤矿在露天釆矿区挖出大量黄金遭当地民众哄抢”的视频,画面中人群一哄而上,场面混乱。看似视频为证煞有介事,然而经核实,网传视频发生地并不在我国境内,且当地近期也并未发生所谓“哄抢”事件。

2017年5月4日,某直播平台主播在直播中自称:“躲过故宫看守人员清场,夜晚在故宫内直播慈禧的床榻。”尽管该主播事后承认直播活动是在北京某古代皇城景区进行,但相关谣言已被大肆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以往,不少网友认为“有图有真相”就是事实,而如今一些造谣者开始借助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传播形态来编造、歪曲事实。通过剪辑拼接,一些视频谣言将真实视频内容移花接木,并杜撰文字加以传播,加大了辨别谣言的难度。

2016年9月,一则声称“有女子狂犬病发作,在街上咬人”的视频被不少网友转载,一度引起公众恐慌。但事后证明,视频画面出自一则介绍电影拍摄过程的短视频。真真假假之间,网友们难免“中招”。

除了利用新技术的伪装,一些谣言还虚构权威为自己“撑腰”。这些谣言披上“研究机构”“知名专家”的外衣,摇身一变成为“权威报告”,甚至被命名为“国际新品”。2016年年底,网上开始流传一篇描述蒲公英根“神奇疗效”的文章,称其不仅能高效杀死癌细胞,还能治愈白血病,并搬出“加拿大某研究机构”背书。事实上,这片面夸大了相关研究机构尚处于试验研究阶段的结论。

“西瓜打针”“鱼腥草致癌”“笔直黄瓜不正常”“棉花肉松”……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成为网络谣言的重灾区。有数据显示,网络谣言中“舌尖上的谣言”占45%。2017年5月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连续发布4批20个食品药品类谣言汇总,涉及谣言内容、传播轨迹、辟谣情况以及谣言危害等。

及时辟谣能压缩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而放大真相的声音才能令谣言真正“失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Z认为:“信息透明程度和公众批评能力,是影响谣言产生和传播的重要指标。就管理部门而言,前者需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后者则要保障公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C建议,遏制谣言产生和扩散,一方面,要依托与专业科普信息网站或机构的合作,及时剖析揭露各类流行谣言;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让流言蜚语止于透明公开。

当下,网络谣言利用新技术应用加以伪装,而新技术也能成为整治谣言的重要工具。“惊人内幕”“看过的都转疯了”“为了你的家人,请一定要看”……这些网友口中的“谣言体”,已成为“顺藤摸瓜”整治谣言的重要线索。目前,一些平台借助机器算法加人工审查的方式已能实现对诱导性、煽动性文章和视频的甄别筛查。未来,通过优化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技术,可以更精准高效地监测和识别网络谣言。

2.2017年5月24日,文化部通报,在近期针对网络表演市场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关停10家网络表演平台,行政处罚48家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关闭直播间30235间,整改直播间3382间,处理表演者31371人次,解约表演者547人。这次集中执法检查,以淫秽色情低俗、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赌博暴力、封建迷信等禁止内容为重点,针对近期网络表演市场内容违规行为多发的问题,严管严查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给违法违规的直播行为一次大快人心的迎头痛击。

近年来我国网络直播业高速发展,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44亿,占网民总量的47.1%,全国100万网红中超过35%集中在直播平台。然而行业的火热背后,色情、低俗、暴力、谣言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如影相随,这不得不令人忧心。

24岁的小杨是天津的一名在校大学生,做主播两年多,目前拥有近10万粉丝。这位主播“老司机”讲述了一些行业规则。“赠跑车、刷游艇,我们主要靠客户送虚拟礼物赚钱,粉丝们主要分两类,其中绝大部分是低收入群体;一小部分则是中高收入者,如煤老板、包工头之类。”小杨说,这些人与主播的关系也很微妙。很多平台开通“附近的人”功能后,有的粉丝会到主播居住地附近来找她们。“当然,也有的主播从全国各地搬家去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因为那里有钱粉丝比较多。”

除了类似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多种违规、低俗现象也在虚拟空间滋长。在多个直播平台上搜索“占卜”的关键词,网页中就会出现大量占卦、算命等涉及封建迷信的直播间,不少主播甚至打出“算命”“渡劫”等服务,并且明码标价。不久前,网络上还爆出过直播火化、飙车、群殴等三俗行为,四川凉山的一起慈善直播被证实造假,这些无不挑战社会的道德底线。

让人欣慰的是,“直播+教育”的模式同样在崛起,各种在线教育直播也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一位老教授每晚在直播间准时“开课”,内容涉及大学高数、考研数学等。在他的直播房间中有8段回放视频,最高的播放数为1.9万次。

不靠三俗内容博“出位”,不靠粉丝打赏挣“快钱”,即便在国内,不少主播也在“阳光”之下挖掘“网红经济”的富矿。在国内近期兴起的一些专业化网络直播平台,大量主播找到了不一样的生存空间,比如在“智合法律新媒体”平台,不少谙习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小众法律科目的律师不定期开办直播讲座,聚集了不少听众,也由此收获了大量案源。在专业的企业营销直播网站“盟主”平台上,3000多家各类企业不间断直播产品,向顾客演示功能,回答提问,为公司开辟了一条新的市场通道。

事实上,近年来在垂直细分领域传递知识、分享经验的网络主播正逐渐增多,国内直播业正走在转型升级的“门口”,呼唤阳光、健康的主播将成行业趋势。

“什么时候我们也能摆脱靠颜值吃饭、靠‘博眼球’出彩的惯性?”不少网络主播透露,行业的种种“擦边球”乱象也困扰着他们。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网络直播远离“灰色地带”,构建阳光形象,首要举措莫过于依法严控。2016年12月,网信办出台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对禁止传播色情、暴力等违法违规信息、规范新闻信息直播、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要求。

“此次文化部在通报中重申,国家将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及行业通报机制,对违规主播实行全行业禁入,这将有效防止不良行为出现。”朱巍说,原先许多平台对知名主播之所以不敢管、不愿管,是因为害怕管得严让这些主播跳槽到别的平台。有了信用体系和“黑名单”制度,违规主播在任何平台都不得从业,这管住了行业的“痛点”。不过,网络直播从“灰色”走向“阳光”,严管只是“第一步”。

沈阳城市学院互联网应用学院2017年开办“网红训练营”,对学生讲授直播技巧。学院教师W认为,“事实上,网络直播有多种收入渠道,包括电商变现、广告变现、流量变现、做活动变现等。”她说,打破主播单一靠刷礼物、打赏变现的模式,拉长产业链条,有利于倒逼主播注重内容制作,培养忠实粉丝,而不是靠“新奇特”行为刺激粉丝的短期消费。“对此,相关部门可出台针对性政策,鼓励设立专业型直播平台,并引导直播业完善商业模式!”

业内人士表示,网络直播业的健康发展还离不开受众的转变。“什么时候网络上的‘偷窥’‘猎奇’等心理少了,而注重知识学习、个人修养的需求多了,网络直播‘脱俗向雅’才有了最大的源动力!”一位直播平台CEO说。

3.在北京某所高校门口,每当夜色降临,几十家小商贩就开着电动三轮车聚拢于此,麻辣烫、扬州炒饭、铁板鱿鱼、热干面等,各色小吃一应俱全,种类不一。但是有一点相同,都支持支付宝和微信的扫码支付,塑封的二维码都贴在摊子的显眼位置。

“用现金的人很少了,八成以上的顾客都是扫码支付。”某出售热干面的小商贩透露,来这儿吃东西的人大部分使用的都是微信支付。

至于为什么非要支持扫码支付,该商贩说:“周围商家都在用,你不用生意就会受到影响,因为有些人不带现金,你不支持扫码支付顾客就走了。况且用起来也很简单,把收款的二维码打印下来就行,不费事儿。”

其实,这只是中国的移动支付蓬勃发展的冰山一角,在很多县城,当地不少服务都支持移动支付,无论是综合性的商超还是路边摊。而且这个行业还在飞速发展,互联网产业研究机构易观国际发布的报告显示,2016年第四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规模达到12.8146万亿元,环比增长41.72%。

移动支付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从大型商场、超市,到街边小店、流动商贩,二维码成了商家标配,轻轻一扫即可完成支付。但网络支付方式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需要多方防范和应对。

广东省东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孙某等12人微信诈骗案中,孙某等人建立“代刷二维码群”,由骗码者、扫码者和实体店分工合作,骗取陌生人支付二维码,最后在实体便利店里套现,并按比例分赃。短短四个月,孙某等人利用上述方式先后对数千人实施微信诈骗,目前已经初步查证近百名微信用户共被诈骗15万余元。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一些商家、消费者对微信收付款功能一知半解,弄不清楚收款二维码和付款二维码的区别,轻信不法分子,导致财产损失。

另据媒体报道,北京市西城区警方抓获了一名用自己的二维码覆盖商家二维码来获利的嫌疑人。被抓获时,其挎包里放有38张身份证件、11张手机卡、10张银行卡,除此之外还有300张二维码。

扫码走天下的支付环境让商家和消费者同时面临风险。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清华大学研究生导师杨某认为,目前扫码支付过程可能造成个人账户信息及其他敏感信息泄露;移动终端安全缺乏相应的标准;在使用中有些场景不需要密码即可完成支付,造成资金安全存在风险。

由于制作二维码的门槛极低,只要通过网络下载二维码生成器,将想要发布的内容粘贴到二维码生成器上,软件就能生成所需的二维码。二维码普及的同时,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需要注意的是,扫码支付有一定风险,消费者在使用主扫模式时可能会遇到假的二维码,里面可能含有木马程序,一旦消费者扫描了此类二维码,财产安全就可能受到威胁。

一些小商贩为了收款方便,通常直接出示自己个人账户二维码,让消费者直接与其进行个人账户的面对面交易。一位卖水果的商贩表示:“顾客扫码付款后,我都会要求看一下付款界面,当场查验,因为很有可能扫了其他二维码。”杨主任建议,商家应妥善保管二维码账户名片,顾客付款后商家应及时确认付款信息。消费者扫码前应确认条码真实性,扫码后确认支付前核对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并且设置账户每次支付均需要密码。如果扫描二维码后打开的网站要求安装新应用程序,不要轻易安装。若发现账户异常、被盗刷等情况,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报案,必要时向法院起诉。

4.建个马甲就能上网造谣、拉个团队就能批量刷单的“黑粉”乱象将成为“过去时”。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将对许多网上行为设立实名认证,旨在给网络营造一片安全、诚信的“清爽”空间。

当网友蒋某一如既往登录百度NBA贴吧时,发现与往常的匿名注册不同,系统弹出了一份安全验证提示,只有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才能正常使用发帖、评论等功能。

这一变化源于网络安全法。根据其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否则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随着法律进一步扩大实名制的范围,将影响更多的上网行为。

6月1日,百度官方微信发布公告,百度将全面实行实名制,用户必须绑定手机完成注册。也就是说,今后用户登录百度网盘、百度贴吧评论等都须实名。而在知乎平台,以及众多网络游戏等消费中,实名制认证或者已成为“标配”,或者正在提上日程。

网络实名制又称“网络身份证制度”,其目的在于实现网络空间身份和现实社会身份的统一。面对网友身份虚拟化给网上环境治理和网络生态建设提出的挑战,早在21世纪初,管理部门、行业专家就频繁倡导互联网用户实名注册。

“如果说网络安全法为解决网络安全问题设计了系统化方案,那么实名制则是其中一把‘金钥匙’。”沈阳城市学院互联网应用学院李院长说,匿名环境下,有的网友会肆无忌惮地发表言论而不担心承担后果,导致谣言、诈骗以及各种语言暴力横行。

李院长认为,实名制提供了基本的追溯机制。“凡经过必留痕”,使得网络空间的行为不因技术的虚拟性而陷入无法追踪、无法追责的混沌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网络用户,使其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净化了网络环境。”

此外,实名制也能对社会行为起到制约和规范作用。近期网络直播、共享单车等新兴平台纷纷出台“黑名单”制度,用户实名制让种种违法违规和不诚信行为付出了应有代价。

网络安全法在推出实名制维护网络秩序的同时,也制定了周密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最大限度地消除因实名制带来的公民信息泄露之忧。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网络消费后往往会接到各类骚扰电话,甚至遭遇网络诈骗。“实名制将使得个人信息在虚拟空间处于‘裸奔’状态。一旦出现泄露,或者被无良商家违规使用,对网友的伤害可想而知。”不少网友表达了类似担忧。

实际上,法律对公民信息的保护颇为重视。多位专家认为,对于网络泄露个人信息的几种情况,网络安全法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明确要求,可谓封堵漏洞不留“死角”。

针对网络运营者因技术水平不足、管理不善导致的信息“被动泄露”,法律抬高了网络运营者门槛。比如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同时明确网络运营者的安全责任,比如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华东地区一家互联网公司网络安全负责人S说,一旦信息泄露,法律规定将对网络公司负责人追责,“这让大家马虎不得”。

针对网络运营者人为出售数据,获得经济利益的“主动泄露”,法律第二十七条规定,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而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中,也明确了要严打网络公司“内鬼”,防止内部人员窃取、外泄信息。

针对个人信息在收集、开发、利用中存在的泄露风险,法律提出了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使用原则。比如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通信工程师W认为,此举将防止信息滥用对个人的干扰。

业内专家认为,过去网上发言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无理宣泄、人身攻击的低风险让一些人在网上肆无忌惮。现在有了清晰的身份认证,有了明确的追责机制,每人都应该对自己的发言负责。互联网时代,发声前多考虑、细思量,有利于形成更加理性的舆论环境。

此外,也有网友质疑推行实名制会限制网民的“言论自由”,甚至导致网络监督意见的流失和监督热情的降温。

对此网信办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对于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尤其是时政信息,规定比较严格;但对于普通用户来讲,只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等“七条底线”,在这“七条底线”之上享有充分言论自由。

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副教授、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T认为,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网络空间里,发表言论的前提是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网络实名制是社交媒体发展的趋势,它实际上是将对网民的内在道德约束变成外在的法律约束。

一些网友还提出,实名制还要做好净化网络环境与维护网络开放的平衡,让网络既是一片“净土”,也是网友的“乐土”。网友“KKCC”认为,网络既是一个虚拟世界,也是相对开放的平台,公民正确反映问题、表达意见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

对此专家表示,实名制的落实有赖于对公权力的严格限制,在法律的清单之外,还应留给网民更多的自由空间。

5.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等一批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正式施行。其中,《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向问题的基础性法律。

从6月1日起,网络尤其是网络安全进入“法时代”。网络安全来自法治的“安全网”,来自法治的“保护伞”。网络空间法治化,首先是法治进步的必然,也是网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其次是依法治国在互联网层面的体现,又是确保网络安全与自由的法治屏障。互联网改变生活,丰富生活,而相对于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来讲,网络空间法治化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成为“瓶颈”。没有可靠的法治保障,互联网会成为“藏污纳垢”的寄生地,对网络本身及广大网友都是巨大的伤害。

互联网领域法治建设的提速,首先会成为“互联网+”的“接口”——加强网络立法、网络执法、全网守法,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的目标。其次会成为“互联网+”的守护神。步入“互联网+”时代,迫切需要一个安全、可信的网络,一个讲法治、守规矩的网络。

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构建良好的网络秩序,立法是基础,守法是关键。同时,“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脉相承。全网守法是一个不断养成、不断提升的过程,其中,培养全民的法治信仰至关重要。诚如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说:有良法,良法得到普遍遵守,才能有法治。值得重申的是,徒法不足以自行,网络执法不是“虚拟的”,必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严格执法来捍卫法律的尊严。

作答要求

一、根据“给定资料1”,概括网络谣言的新特点以及整治网络谣言的措施。(15分)

要求:全面准确,语言简明。不超过250字。

二、“给定资料2”中画线句子写道:“网络直播从‘灰色’走向‘阳光’,严管只是‘第一步’。”请结合“给定资料2”,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10分)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透彻。不超过250字。

三、移动支付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请你以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拟写一份倡议书,呼吁广大网民注意保护信息及财产安全。(15分)

要求:

(1)内容全面,逻辑清楚;

(2)文字通顺,不考虑格式;

(3)不超过350字。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关于网络实名制的规定引起部分网民的担忧。为消除网民疑虑,请你根据“给定资料4”,以网信办的名义向广大网民拟写一封公开信。(20分)

要求:

(1)内容具体,符合实际;

(2)逻辑清楚,只写正文;

(3)不超过500字。

五、“给定资料5”提到:“没有可靠的法治保障,互联网会成为‘藏污纳垢’的寄生地,对网络本身及广大网友都是巨大的伤害。”请结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联系实际,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思路明晰,语言流畅;

(4)总字数1000~1200字。

【参考答案】:

一、根据“给定资料1”,概括网络谣言的新特点以及整治网络谣言的措施。(15分)

要求:全面准确,语言简明。不超过250字。

【参考答案】

网络谣言的新特点:一是变换形态,从文字、图片扩充到短视频、网络直播等;〔2.5分〕二是虚实掺杂,在视频剪辑上“移花接木”,真假难辨;〔2.5分〕三是借所谓“专家”发声,编造“新研究成果”混淆视听。〔2.5分〕

具体整治措施:一是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5分〕二是强化网络科普,依托与专业科普信息网站或机构的合作及时剖析揭露各类流行谣言,遏制谣言产生和扩散;〔2.5分〕三是借助新技术及人工审查方式进行甄别筛查,精准监测和识别网络谣言。〔2.5分〕

二、“给定资料2”中画线句子写道:“网络直播从‘灰色’走向‘阳光’,严管只是‘第一步’。”请结合“给定资料2”,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10分)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透彻。不超过250字。

【参考答案】

网络直播远离“灰色地带”,构建阳光形象,首要举措莫过于依法严控,但也需要直播方、受众共同规范引导。〔2分〕

我国网络直播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体系及“黑名单”制度的建立,能有效防止不良行为出现。〔2分〕当前,一些传递知识、分享经验的专业化直播模式崛起,拉长了产业链条。〔2分〕此外,受众的需求发生转变,更加注重知识学习、个人修养,为网络直播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源动力。〔2分〕

网络直播“脱俗向雅”离不开依法严控,也离不开专业型直播模式的建立和受众的转变,只有多方努力,网络直播业才能从“灰色”走向“阳光”。〔2分〕

 三、移动支付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请你以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拟写一份倡议书,呼吁广大网民注意保护信息及财产安全。(15分)

要求:

(1)内容全面,逻辑清楚;

(2)文字通顺,不考虑格式;

(3)不超过350字。

【参考答案】

网络的发展带动了移动支付的兴起,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扫码支付虽然简单便捷,但却潜藏安全风险,为保障大家的信息及财产安全,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2分〕

充分了解收付款功能。大家要弄清楚收款二维码和付款二维码的区别,以免被不法分子误导。〔2分〕

及时核对账户信息。大家在扫码时应确认条码的真实性,并核对账户信息,确保信息准确。〔2分〕

自觉设置密码支付。希望大家为账户设置每次支付均需输入密码,避免免密支付带来资金风险。〔2分〕

不断增强安全意识。二维码生成不受限制,可能含有木马程序,希望大家增强安全意识,做到二维码不随便扫、新程序不轻易装。〔2分〕

移动支付与信息及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我们每个人都应多加留意,确保支付安全。〔2分〕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关于网络实名制的规定引起部分网民的担忧,为消除网民疑虑,请你根据“给定资料4”,以网信办的名义向广大网民拟写一封公开信。(20分)

要求:

(1)内容具体,符合实际;

(2)逻辑清楚,只写正文;

(3)不超过500字。

【参考答案】

网络实名制出台后。大家对其是否会增加信息泄露风险以及限制“言论自由”感到担忧,其实不会。〔2分〕

匿名环境下,网友发表言论不担心后果,导致网络安全问题丛生。〔2分〕而网络实名制提供了基本的追溯机制,不仅约束用户对言论负责,而且对网络世界中违法、失信的活动进行制约和规范,给网络营造一片安全、诚信的“清爽”空间。〔2分〕

网络安全法颇为重视保护公民的信息,针对网络运营者的“被动泄露”,法律抬高了运营者门槛,一旦信息泄露,将对网络公司负责人追责;〔2分〕针对网络运营者人为的“主动泄露”,法律明确将严打网络公司“内鬼”;〔2分〕针对个人信息可能存在的泄露风险,法律提出了合法、正当、必要使用原则,防止信息滥用。〔2分〕由于具有这些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实名制的推出不会增加信息泄露风险。〔2分〕

此外,对于普通用户来说,法律对公众发表言论只划定了七条应该遵循的底线,不违反法律法规,坚守“七条底线”,网民依旧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2分〕

网络实名制是社交媒体发展的趋势,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希望大家给予理解和支持。〔2分〕

五、“给定资料5”提到:“没有可靠的法治保障,互联网会成为‘藏污纳垢’的寄生地,对网络本身及广大网友都是巨大的伤害。”请结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联系实际,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思路明晰,语言流畅;

(4)总字数1000~1200字。

【参考例文】

维持秩序保障自由

——网络发展由法治守护

自2015年我国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以来,网络正成为多个行业飞跃发展的新着力点。从网络购物到问诊就医,从预约旅馆到共享出行,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天翻地覆的改变。但在网络世界中,谣言时有流传,诈骗花样翻新,低俗屡禁不止,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正遭到破坏。为此,我们要加强法治建设,保障网络健康发展。

法治建设,可维持网络秩序。管仲认为:“有道之君,行治修制,先民服也。”白居易也提出:“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他们都将规则、制度的建立视为实现社会有序发展的关键。可如今,网络支付出现扫码诈骗,网络直播存在宣传低俗文化的现象,“互联网+”理应激发的创新创造活力,正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窃取,网络发展面临“失序”这一重大难题。而要解决问题,非法治建设不可,只有补齐规则短板,才能确保秩序井然。纵观世界,美国立法鼓励企业分享黑客攻击信息,日本立法规定大众信息安全维护义务,法国立法强化网络安全情报监控技术,各国无不将制定法律、完善规定作为维护网络长远发展的重要抓手。如今,我国出台网络安全法,正希望以此推动网络发展回归安定、和谐的正轨。

法治建设可保障网络自由。我国网络安全法出台后,部分人群对互联网“实名制”的要求提出异议,认为这是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与侵犯。在他们看来,自由是网络活力的源头,而且昔日首先提出互联网实名制的韩国最终取消规定,中国不应重蹈覆辙。殊不知,自由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并不存在,即便是在现实生活中,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也不容侵犯。韩国确实已经取消了网络实名制规定,但在网络侵袭日益严重的今天,英美等国却正在筹划部署网络实名认证,以此应对恐怖威胁。我国网络安全法提出实名制要求,看似是对自由的限制,可实际上,这一规定却能对谣言传播、网络暴力形成倒查机制,长远来看,正是确保网络和谐发展,让大众长享虚拟自由的当然之举。

失去秩序,网络发展难免偏离轨道,没了自由,网络发展难免丧失活力,如何平衡二者关系,是信息管理部门工作的难点与重点。如今,法治中国建设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我们要借助法治建设的东风,对网络发展规范管理,让网络恢复安定有序,让网络发展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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