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浙江宁波市档案馆招录编外人员的公告
2023-08-12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档案管理岗位3人,分别从事档案查阅服务1人,库房管理1人,档案整理1人。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
2、品行端正,服从分配,服务意识较强;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或能力;
5、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6、满足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具体要求: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档案管理、文字特长或机关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能力。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步骤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人员可以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或者直接到以下报名地点报名。
(1)报名邮箱:hfhrzhaopin@126.com(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大沙泥街54号中央商座3-27
(3)联系方式:叶老师 0574-87116416、殷老师 0574-83899582、顾老师0574-87186987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或一寸免冠彩照2张;
(4)填写《报名表》(详见宁波人才网)。
证件原件可以在面试当天审核。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笔试面试程序人员。
五、招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安排笔试和面试,市档案馆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六、薪酬待遇
1、编外工作人员的基础工资不低于宁波市职工最低工作标准,根据学历、职称确定相应的学历补贴和职称补贴,另有交通补贴和中餐补贴等。
2、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发放福利费,并根据实际表现和绩效考核,发放季度绩效考核奖和年度考核奖。
3、按规定享受健康体检和年休假。
七、相关问题
1、本次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被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派遣至宁波市档案馆工作。
2、聘用人员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