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知识-预防拆迁环节职务犯罪的选择对象
2023-08-14
预防拆迁环节职务犯罪的选择对象
就基层纪工委来说,应按照区域管辖范围,对本地区有关单位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在本地区土地上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有选择地开展专项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笔者认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应遵守三项原则,即“三个结合”:结合纪工委的法律监督职能;结合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结合利用职务或与行使国家权力相关便利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
根据上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原则的要求,在对工程建设项目和预防职务犯罪对象的选择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有国家资金注入的工程项目,也就是说是由国家(政府)投资或者国家(政府)与开发商共同投资的工程项目。
(二)必须是经国家和当地政府立项的重点工程项目。这是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可行性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量的可能性来考虑的。各地区同时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很多,涉及的面也很广,我们应选择那些投资大、影响大,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去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对象必须针对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即拆迁过程中政府指派或委派的组织者和管理者。
(四)在确定对某项拆迁工程开展专项预防职务犯罪时,应有领导指示或工程建设单位的主动要求,以防止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时,干预行政事务或包办替代行使政府的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