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关于2022年度省级监管劳务派遣单位核验结果的通告
2023-08-22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号)要求,我厅对省级监管的20家劳务派遣单位2022年度经营情况年报资料进行了书面核验,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现将核验结果予以通告。
劳务派遣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本年度核验结果为合格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创先争优;核验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单位(主要是逾期提交年报资料、社会保险缴纳不全、长期未开展派遣业务等原因)要按时提交年报资料,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业绩水平,力争下一年度达到合格标准。连续两年核验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如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核验前仍不能整改到位,第三年核验结果定为不合格。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22日
- 附件:2022年度省级监管劳务派遣单位核验结果.xlsx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