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

2023-09-11   


人社厅发〔202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局、文职人员局,有关行业组织、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为健全完善由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我们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新增了专业技术类职业标准编制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以下简称《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2年颁布、2018年修订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同时废止。现行国家职业标准中有关内容与本《规程》不一致的,以本《规程》为准。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3年8月31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2023-09-11



相关内容:

  1. 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
  2. 湖南省 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有关事项的…
  3. 四川省 关于转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
  4. 重庆市 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的通知
  5. 上海市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相关工作的通知
  6.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