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
2023-06-30
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
教师是教书育人的职业,教师的职业道德倍受关注,因为教师的职业道德关系到学生一生的发展。在最近学习的《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我们会发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词----尊重学生。教师必须遵从“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职业出发点,必须尊重学生,尊重我们的教育对象,这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也是教师必须坚守的职业道德的底线。
尊重是相互的,因为人格是平等的,得到尊重是人的心理需求,也是人的权利。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来说,学生需要教师的关心爱护和帮助,但第一位的还是需要得到教师的尊重,学生只有得到教师的尊重,他们才能反过来尊重教师,才能从心里上拉近与教师的距离,愿意接受教师的关心和帮助,达到“亲其师、信其道”的效果。单从教师来说,如果做不到尊重学生,我认为,这位教师就是不合格的教师,做不到尊重学生,他就不可能得到学生的尊重,就表明他已经与教育对象---学生划开了鸿沟,还谈什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美国作家爱默森说过“教育成功的秘诀在于尊重学生”。尊重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面对健全学生如此,面对残疾学生更应该做好。残疾学生由于先天的生理障碍,他们从心理上感到与他人的不同,很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他们更渴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对于聋校老师来说,除了做好尊重残疾学生的人格外,还要做好以下二点:
一、尊重残疾学生的特质。“残疾不是一种缺陷,而是他们的特质”。这句话告诉我们,作为聋校教师,我们不能只把眼睛盯着残疾人的缺陷,而应该用研究的眼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他们。如聋学生虽然听力受到损伤,不能通过正常的听力渠道进行学习,但他们可以“以目代耳”,通过视觉通道接受学习。那么,从尊重学生的角度出发,我们在教学中就应该在运用口语教学的同时,合理应用聋人的母语---手语和大字课文进行教学,这样,对没有残存听力的聋生来说更容易发挥他们的视觉特质,更容易接受。
二、尊重残疾学生的主体性。新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我们聋校,由于聋生的听力障碍,有些教师无形中降低了对聋生的学习要求,怀疑他们的学习能力,教学中常常“越俎代疱”, “喋喋不休”反复讲解,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聋生,很少让聋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剥夺了聋生学习的主体性,阻碍了聋生的发展。这是我们聋校教师应该杜绝的,我们应该多研究聋生的学习特点,多采用适合他们的方法引导,而不是替代,教师只要做好“参与者、引导者、欣赏者”,做好聋生学习的“合作伙伴”就足够了。我们不能因为聋生的听力损伤而降低要求,这也是尊重学生负责任的做法。
教育需要爱,爱学生必须首先做到尊重学生。有位优秀教师说过“你可以不爱你的学生,但你必须尊重学生”,不尊重学生的爱是同情是怜悯,不是教育的真爱。尊重学生是学生愿意接受教育的心理基础,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老师们!做好教育工作,请从尊重学生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