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采购工作的通知
2023-10-09
苏公易发〔2023〕370号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194号)要求,为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挂网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企业于2023年10月13日17:00前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平台用户登录-药品分类采购-其他-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完成中选品种相关资质材料的申报。申报产品需在《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范围内,且同企业同品种同规格限申报一个包装转换比的产品。
二、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及时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平台用户登录-药品交易结算-国家组织采购管理-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第一采购期)完成合同签订。
三、中选企业须及时通过新平台用户登录完成配送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做好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9日
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