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关于确定2023年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3-12-20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发挥各类专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内人社办发〔2016〕109号)规定,今年我厅遴选确定了5家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名单附后)。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各盟市要充分认识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在组织引导广大专家利用专业优势,帮助基层一线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培养急需人才的重要作用,将专家服务基地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本地区专家服务基层体系。

 

二、加强基地建设

 

有关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通知基地依托单位,督促其尽快启动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的示范带动效应。同时,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的指导督促,健全基地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多方面支持基地建设,努力推动其申报成为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

 

三、确保作用发挥

 

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开发基地在承载服务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地方发展等方面的平台支撑作用。基地作为桥梁纽带,要在结合当地需求深入开展服务活动的同时,有计划的重点联系一批当地急需紧缺的专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用好专家智力、技术、信息、管理等资源,增强本地区内生发展动力。

 

四、严格经费管理

 

自治区对每家入选的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经费拨付基地依托单位。基地依托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经费,提高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请各基地依托单位于12月20日前,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办理经费划拨事宜。联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塞 夫 曹 磊

联系电话:(0471)6268105 6946607

电子邮箱:rstzjc2021@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332办公室。

 

附件:2023年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2-20



相关内容:

  1. 内蒙古 关于做好2024年各类专家人才服务基层有关工作的通知
  2. 关于设立第七批重庆市专家服务基地的通知
  3.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地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
  4. 内蒙古 关于公布全区示范性创业服务项目的通知
  5. 内蒙古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6. 内蒙古 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