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关于完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
2023-12-28
皖人社秘〔2023〕29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人才工作大会精神,持续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现就完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通知如下:
一、注重省内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省内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或主持、承担以及主要参与重大人才工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的,或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特别显著的,或获得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科研项目等奖项的,可比照急需紧缺人才评议条件申报。
二、拓宽认定和评议方式。把品德、能力、业绩作为评价人才的主要标准,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分别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可综合运用或视情采用实地考察、专家评审、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方式,对相关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和认定;对特殊人才分层分类采取特殊评价方式,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获得省级以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比赛铜奖以上的出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
三、适度增加评审频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工作可根据情况每年多次开展。确因招才引智或重大人才工程需要,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一人一议”或“一团一议”,由绿色通道评委会对引进人才或团队适时开展评审工作。
四、支持企事业人才申报评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取得的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企业引进或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技术负责人破格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五、优化职称评审服务。畅通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自由职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优化申报评审工作流程,减少申报和证明材料。卫生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系列确需申报评审认定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申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审批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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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8号)要求,现就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材料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类申报人员应符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8号)和《关于完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对应的申报条件。
二、申请认定程序和材料
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网址:http://hrss.ah.gov.cn/),在首页“资讯中心”页面“专题专栏”中选择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后,点击“职称申报”子系统进行申报或审核。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人员,根据从事专业、研究方向、实际工作需要等,经单位研究同意,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的评审认定。应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并上传两份专家推荐信、业绩和能力等申请材料及其有关佐证材料。《安徽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审批表》一式3份,从系统导出装订后逐级盖章后报送至省人社厅专家中心。
2.单位推荐。由所在用人单位负责推荐。推荐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形成书面考核推荐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审核提交材料。
3.部门审核。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和自贸区各片区在用人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用人单位所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4.评委会接收。绿色通道评委会组建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基本条件的予以接收,并组织评审会进行评议。
5.其他情况。无主管部门的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审核。
三、相关情况说明和要求
1.皖人社发〔2020〕18号文中规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条件中科研工作经历和职称取得年限均指省外科研工作经历和省外取得职称年限。申报所提交的业绩均为取得最高学位或上一个职称之后,以近五年为主,其中发表论文作者需署名第一,考评结合专业需提供必要的业绩成果,所有评议条件中国家或省部级科技重大专项、研发计划等(含子项目)均需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6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3.报送要求:同一评审周期内不得多头申报。涉密材料请勿在网上提交,线下连同《安徽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审批表》一式3份报送至省专家中心。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诚信体系。
联 系 人:凌 鑫
联系电话:0551-62998227
陶海燕 联系电话:0551-62998229
邮寄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省人社厅专家中心
电子邮箱:2628301185@qq.com
- 《关于完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附件2,3,4.doc
-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