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意见

2023-12-26   


陕人社发〔2023〕32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带动就业能力强的特点,为聚力促进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纳更多重点群体就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总牵引、总抓手,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三个年”活动成果,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载体作用,提升“秦云就业”动态精准就业服务系统功能,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帮扶与发展并举的原则,通过强化政策支持、优化服务体系、重视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发展等多项措施,深入挖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潜力,激发劳动者的创新创业活力,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为陕西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作出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鼓励创办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创业帮扶力度,重点依托科技型产业园区,打造创业孵化基地,统筹用好各类创业载体,优先为创办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孵化支持、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实战模拟等服务,聚焦不同创业阶段,针对性开展创业培训,促进创意成果转化。提高创业担保贷款知晓率,加强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畅通“秦创原”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服务,提升申领便利度,缓解融资难题。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中国创翼”等创业创新活动,组织优秀企业家开展交流沙龙、合作对话等,提供项目展示、管理咨询、资源对接等服务。

 

(二)保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工。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部纳入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监测和联系服务制度,指定人社服务专员,动态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和岗位需求,建立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建立缺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专人对接、专员服务。强化招聘对接,在“10十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中,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招聘专区,归集发布岗位信息,促进供需匹配。深化劳务协作机制,建立跨区域劳务协作联盟,有组织开展省内外劳务协作,对季节性用工需求明显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探索建立用工余缺调剂机制,缓解临时用工难题。组织企业与劳动力密集地区及技工院校开展劳务合作。

 

(三)保障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围绕智能制造、大数据、区块链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关联度高的新领域,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开展规范化培训。针对特殊人才需求,鼓励各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共享使用的方式,拓展市场化信息发布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高端人才招聘会、组团赴外地招聘。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信息,及时更新本地区技能培训专业目录,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围绕24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组织编制《陕西省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推动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支持开展数字技能、绿色技能等领域技能人才联合培养。

 

(四)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动态调整职称专业设置,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要,增设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专业,健全完善职业标准和评价标准体系。贯通继续教育、职称评审、职业培训政策,依托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落实落细“三项改革”举措,深入推进工程系列技术转移转化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促进科研成果更好更快落地转化。畅通人才向专精特新企业流动渠道,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等政策机制。畅通专精特新企业人才职称评审渠道,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人才政策支持范围,加大对人才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强化技能评价、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待遇,推动技能水平与薪酬待遇相挂钩。

 

(五)支持开展就业见习活动。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青年就业见习领航行动,动员企业结合实际需求申报就业见习单位、开发见习岗位,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就业见习活动。对组织开展就业见习的企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加强就业见习指导服务,做好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待遇保障、专人带教、权益维护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参加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六)支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对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在内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依规及时公正处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争议案件,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争议预防指导,实施百家仲裁院联系千企服务活动,建立“立足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工作格局,推动矛盾源头化解。指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法合规用工,鼓励围绕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开展集体协商,指导企业强化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健全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妥善化解因不规范用工等引发的苗头性问题,稳定用工规模。

 

(七)打包兑现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大数据应用,定期开展就业失业、社保参保以及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信息等数据比对,精准识别政策享受对象,主动向受益对象推送政策,实现“政策找人”。从专精特新企业与员工视角出发,系统梳理推送人社领域惠企利企政策服务包。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深化涉企“一件事”集成改革,大力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对直接吸纳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就业的,按规定一揽子兑现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扩岗补助等政策,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享受、员工招聘、参保缴费、档案转递等事项打包办、提速办。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吸纳就业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总牵引、总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健全数据共享、定期会商、政企联动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提供用工指导服务、技术技能培训、就业政策落实等,推动“人社工作进园区”结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业就业扬帆计划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主要负责联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了解企业用工形势和意见诉求,定期更新企业清单并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协调推动解决困难问题。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市要结合实际,围绕当地产业体系和重点行业,确定重点支持的企业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任务安排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问需于企、问计于民,真正摸清企业和劳动者的急难愁盼,稳步推动落实解决,切实提高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调度推进。各市要加强指导调度,密切跟踪工作进展,重点关注企业的经营发展、政策落实、技能培训、用工服务、开展见习、吸纳就业等情况,及时掌握工作成效。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要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对工作进度慢的,及时通过调研、督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鼓励各级人社部门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聚焦更好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创造性推动工作。倡导各级人社部门通过组织互看互学互比互评等方式,促进各地优势互补、经验互鉴。

 

(四)注重宣传推广。广泛挖掘选树一批吸纳就业数量较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时纳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表彰等活动范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平台,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和工作亮点,培树先进典型,广泛解读政策举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人社工作进园区”厅局长大走访等活动宣传解读人社服务政策,通过开展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动人社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22日


来源: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2-26



相关内容:

  1. 关于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
  2. 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
  3. 福建省 关于转发《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4. 浙江省 关于举办“高质量发展下的‘专精特新’企业建设”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5. 关于开展山东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扬帆助力计划的通知
  6. 山东省 关于实施“启航扬帆计划”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