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关于乌海市2023年下半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核验通过名单的通知
2024-01-12
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乌海市关于拟增补药品、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的通知》要求,于1月 4日至1月10 日,对我市2023年下半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材料的核验结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共收到1家配送企业的申诉材料,经核实,符合申诉,予以通过,现将最终企业报名核验通过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乌海市2023年下半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核验通过名单(见附件)。
二、通过名单中未在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注册认证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需登录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lbzj.nmg.gov.cn/ggfw/hallEnter/#/Index),选择单位业务登录,首先进行注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显示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角色认证,认证成功后维护企业信息,自治区审核企业信息通过后,企业可电话告知我中心开通乌海市配送区域。
三、通过名单中已在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注册认证通过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我中心会及时开通配送区域,待开通配送区域后,配送企业可联系生产企业在系统内建立配送关系,同时按照要求将委托配送协议发送至电子邮箱whybyczx@163.com,由我中心核验通过后可进行配送。
四、通过的配送企业需加入乌海市药采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工作群,请电话联系申请入群。联系电话:0473-3156036
乌海市医疗保障药品耗材采购中心
2024年1月12日
- 附件:乌海市2023年下半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核验通过名单.xls
- 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