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1-31
京人社能字〔2024〕15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07〕14号)《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京办发〔2023〕9号)要求,开展2024年“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以下简称“享受市特贴人员”)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享受市特贴人员的评选范围为北京地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上业绩突出的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鼓励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以及老字号工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积极申报。已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市特贴人员不再重复参选。
2024年评选享受市特贴人员不超过100名。
二、组织领导
享受市特贴人员评选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人才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评选工作。
三、评选条件
参选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长期在技能岗位工作,近5年来(2019年以来)取得的技能成果和业绩贡献突出,在国内或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享有较高声誉,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享受市特贴人员”的评选:
(一)技术技能高超,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成绩突出,并在本市或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
(二)在本职业(工种)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同行业较高的生产、销售记录。
(三)在编制技术工艺标准、开发工艺或工作方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上,发扬团队精神,悉心传授技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推荐方式和程序
享受市特贴人员评选采取归口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京单位)的推荐选拔工作;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负责所属基层单位推荐选拔工作;市工商联、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分别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和个体私营企业推荐选拔工作。各归口单位要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对推荐人选情况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享受待遇
享受市特贴人员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每人一次性特殊津贴。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包括:
1.《2024年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
《申报表》按填表说明准确填写、贴好照片,并按要求在相关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需提交纸质版1份、word格式电子版1份;照片需提交jpg格式二寸免冠正装数码照片1张(蓝色背景,平光拍摄,图片清晰)。
2.《2024年推荐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2);
《一览表》由归口单位按照排序填写推荐人选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一览表》需提交纸质版1份、Word格式电子版1份。
《申报表》《一览表》请登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3.参评人员的业绩、成果等支撑材料。包括参评人员的职业资格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的复印件;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获取专利情况、发表论文和著作情况;所获省部级以上荣誉,国家级、市级、行业技能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黑白打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晰,装订简单,不得过度装帧和修饰。申报材料(包括有关信息、事迹材料、支撑材料等)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报送。
(二)报送时间
各归口单位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指定地址和邮箱,逾期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享受市特贴人员评选工作是加快推进新时代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将推荐评选工作同本区、本系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评选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能、比贡献的积极性,有序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梯次发展。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深入挖掘优秀技能人才。各单位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按照归口推荐的要求,做好本区、本系统的推荐工作,不得交叉、重复提交申报材料,交叉、重复申报推荐视为无效。
(三)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各单位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真正把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且技能突出、业绩优秀的高技能人才推荐上来。对于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照评选条件、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人员资格,并视情况取消推荐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工作的资格。
材料报送:
联系人:鲍嘉、王艳;电话:55585175 55585173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nengjianchu@rsj.beijing.gov.cn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市人才大厦人才服务处。纸质材料接收人:石金;电话:64521408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
- 附件1 2024年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doc
- 附件2 2024年推荐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doc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