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关于开展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3-04-19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在川单位:
为确保2023年度专家津贴安全、准确发放到位,决定开展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一)在川两院院士;
(二)1990-1994年评定终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四)在管理期内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二、核查内容
(一)本单位目前享受津贴专家情况;
(二)因退休、去世、违法违纪等原因应停发津贴的情况;
(三)因机构改革、调整、调入调出、离职、辞职、取消称号等原因引起的发放变动情况;
(四)本单位专家津贴发放过程中出现结余及需要退回等情况;
(五)津贴卡号变动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专家津贴是落实党和政府关心关怀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明确责任,按时完成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
(二)在开展专家信息核查工作中,要实事求是,保证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因专家信息有误或瞒报、漏报、错报、迟报、未报等情况导致专家津贴不能按时发放或漏发、错发、多发的,由报送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三)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于5月19日前形成核查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电子版报省专家服务中心。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本单位目前享受津贴专家总体情况;本次专家信息核查结果,重点说明专家变动、停发、有误等相关情况;本次核查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本单位负责专家津贴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和单位地址等。其中,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核查信息后需与社保、工资等数据进行比对无误后上报。
联系单位: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何嘉敏 028-86626452
邮箱地址:scszjfwzx@163.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19日
- 附件:四川省享受津贴专家信息表.doc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