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23-06-30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热爱党,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建成保教并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二、热爱幼儿、尊重了解幼儿面向全体幼儿,支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对幼儿一视同仁。
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规程纲要为指南,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使幼儿得到全面发展
四、严于律己、尊重家长,及时向家长汇报幼儿身心状况。
五、在幼儿面前行为规范,语不俗,话不高,有正确坐立行姿态,处处为幼儿做表率。
六、仪表端庄,着装整齐,梳妆打扮符合职业要求,谈吐文雅,举止文明,热情和蔼,为人师表
七、严格遵守园内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家庭和谐,关心集体,维护团结,尊老爱幼,不损害集体利益。
八、廉洁奉公,不吃喝、不收礼,不将公物归为己有,不私占有他人财物,不求家长为个人办事。
九、刻苦专研业务,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工作勇于创新,勤于总结,努力探索工作规律,为发展幼儿教育作出贡献。
十、爱护公物,讲究卫生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守法,参加社会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