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可以在长沙领失业保险吗?
2023-06-30
导读: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长沙市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若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则协商确定或由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知识内容。
根据《长沙市失业保险办法》、《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长沙市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一、申领失业保险的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红头文件;
2、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及一寸免冠近照5张;
4、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
5、求职登记表;
6、计划生育转迁关系证明;
7、失业人员档案(劳动合同原件);
8、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期限:
解除劳动关系60天之内办理
《长沙市失业保险办法》
第十三条 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
第二十一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二十一条 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