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拟聘用名单的公示
2023-12-15 三明市宁化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农厅办〔2023〕11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的通知》(宁农综〔2023〕68号)等精神,经乡(镇)经管站提名、乡(镇)初审及推荐、局务会研究等,现对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拟聘用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1日,如对公示中的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确认公布名单。
监督电话: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0598-6830971
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8-6883956
附件:宁化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拟聘用名单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宁化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拟聘用名单.doc
原标题: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拟聘用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fjnh.gov.cn/xxgk/gggs/202312/t20231214_19846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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