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中心血站2024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公告

2024-03-11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为进一步提高德宏州中心血站综合服务质量,结合血站工作情况和发展需求,按照《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使用通知单》(德机编办准〔2023〕61号)和《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24﹞2号),德宏州中心血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1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单位性质 招聘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条件
公益一类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临床医学100201k; 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一级学科: 临床医学1002 临床医学1051 医学技术1010 1 普通招生计划一本院校(或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科学有效;坚持品学兼优的原则,考量学生的医德品质和学业成绩;坚持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量学生的专业能力、学习素养和发展潜力。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招生计划一本医学院校(或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历,2022年、2023年、2024年优秀毕业生或2022年、2023年、2024年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

2.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德宏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0日起至4月1日上午12:00,以“2024+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及邮件名,发送到电子邮箱:327401990@qq.com。

2.现场报名

2024年4月1日参加昆明医科大学2024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3.投档要求:按顺序扫描以下报名资料——居民身份证、个人基本简历、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修学科的成绩单(需有学校公章,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医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规培结束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荣誉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存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后缀名为.doc或.docx或.pdf),进行网络提交或现场提交。

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应聘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材料,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全、不实或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者自行承担后果;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核测评资格者,取消考核测评资格和相关成绩。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及要求、招聘原则和投档要求等审查应聘者相关资格和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以电话或信息的方式通知参加考核测评;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测评

组织测评专家组,通过网络或现场对初选的考核对象从所修学科的成绩、获奖情况、学校推荐就业意见、考生对测试病案的分析结果等方面进行测评,并填写《测评表》。测评总分为100分,将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其余考官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该考生的最后测评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以聘用。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核测评结束后,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测评情况,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五)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七)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传染病病人及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从事采供血业务工作,此类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征求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意见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九)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考评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三)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对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692-2104396(德宏州中心血站办公室)

邮箱:327401990@qq.com

德宏州中心血站

2024年3月9日

原标题:德宏州中心血站2024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h.gov.cn/wjw/Web/_F0_0_5PP90LR59B64065527D3425AA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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