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汶川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
2024-03-27 微汶川
为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聚集优秀人才为国企发展服务,根据《阿坝州州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汶川县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县属国企领导人员4名。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聘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重品行、重能力、重业绩的原则。
(四)坚持权责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和人数
(一)汶川县羌禹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总工程师1名。
(二)汶川县汶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汶川县汶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二)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储备,善于分析形势,运用政策,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工作业绩突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工作经验、执业资格等(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应聘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构成《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规定的需回避情形的。
6.行政事业单位中试用期未满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有2023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其他不宜选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考机关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选聘公告发布后,其他有关资格审查、职位调整、面试、成绩排名、考察、体检、聘前公示等相关事项仅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各位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网站并按要求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选聘各环节工作,凡因未关注网站通知、通讯方式不畅、未按时按点参与导致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21日,逾期收到的报名申请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含:
1.《2024年汶川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须插入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任或曾任职务(职级)的任职(聘用)文件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文件扫描件。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关于党员身份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个人有关荣誉表彰、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提供)。
报名人员将以上材料递交到汶川县委组织干部股,或者将以上材料发送到汶川县委组织部邮箱:xwzzbgbg@126.com,并对邮箱报名的投递有效性负责。报名提交资料不退还。报名咨询电话:汶川县委组织部0837-6222850;汶川县国资办0837-6331572。监督举报电话:汶川县纪委监委0837-6222309。
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并按要求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考工作,凡因通讯方式不畅、未按要求配合导致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职位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或学位)、任职证明、与岗位的匹配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应聘资格。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1:3,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将于考试前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当天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面试继续进行。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参加面试人员重点对自身工作经历、优势特长、主要业绩、熟悉领域以及针对所报岗位的认识和今后发展思路等进行展示。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考察环节。
如某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分数均不足70分,该岗位取消选聘。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招考机关对各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到低排序,以1:3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分数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如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综合研究,可缩减比例或等额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背景调查、业绩评价、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
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不唯分取人原则,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1名,并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事宜。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最终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公示环节。
原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干部的,最迟须在体检环节向招考机关出具“同意办理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辞职手续,不保留原有身份和编制”的承诺书,未按时按要求出具的,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进入后续公示环节。在考察和体检环节因个人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考察组按照“宁缺毋滥”原则,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其他已考察人员。经研究认为某岗位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取消选聘。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相应岗位的拟任人选,人选考察情况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向汶川县纪委监委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属实且影响任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的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命。
五、聘用和管理
本次选聘的所有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与县属国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原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程序办理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辞职手续,不保留原有身份和编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不胜任岗位的,予以解聘;聘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可续聘。
本次选聘的所有人员按照《汶川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汶川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原标题:2024年汶川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wbxwpPPerZD-b4LsMSS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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