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2024-06-18 忠县人民政府网
为建设一支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我县城市社区基层治理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名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岗位
详见《忠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 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 男性年龄在40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5岁以下;
5.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聘范围
1. 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 曾在报考岗位所在街道村(社区)工作过的辞职(离职)或辞退人员;
3.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 涉黑涉恶、参与家族宗族恶势力或涉嫌偷盗、抢劫、黄赌毒、聚众斗殴等受过治安拘留、刑事处罚的人员;
5.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 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律、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7. 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人员;
8.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人员;
9. 不能胜任村(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男性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
四、选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选聘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县民政局)统一组织,用人街道具体实施,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联合审查、面试、入职体检、选聘公示、人员选聘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方式:报考者本人持报考所需资料到现场报名,并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补报。
3. 报名地点:忠州街道巴王路18号忠州街道办事处702办公室。
4. 所需资料:
(1)忠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各1份;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
(6)加分事项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①本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取得的职(执)业资格、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报名费用:按照每位考生50元的标准,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缴纳。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3日—5日9:00—12:10、14:00—18:00期间,到忠县忠州街道巴王路18号忠州街道办事处70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政策理论水平、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联合审查及面试
1.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统一划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5: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均进入面试),若报考人员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可作为拟进入面试人选。
2. 拟进入面试的人选,由用人街道上报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县级联合政治审查。联合审查合格方可进入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岗位由用人街道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决定是否递补。
3.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根据面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4.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1.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 考试加分项:①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分。②有2年及以上村(社区)专职干部工作经历的,加3分。
以上两类加分事项,均在笔试成绩中进行加分,本人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有效佐证资料。未能提供有效佐证资料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加分;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次加分,不重复加分。
3.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用人街道公告公示专栏公布(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六)体检
1.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进入体检人数与选聘岗位数比例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也相同时,以加试面试题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2. 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因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而造成的岗位体检人员缺额,由用人街道在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决定是否递补面试、体检。
3.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执行。
4. 体检由用人街道负责组织,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由用人街道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决定是否按相关程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县民政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的,由用人街道进行核实,若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凡因公示出现问题以及在公示前考生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用人街道安排到岗履职。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原则上聘用期1年内,本人不得提出辞职。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聘用纪律和考场规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和舞弊。凡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辞退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执行选聘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等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本次选聘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县选聘工作办公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54239557
附件:
原标题:忠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mzj/gsggmzj/202406/t20240617_13297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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