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第三批)
2024-08-15 宜宾人事考试网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翠屏区部分岗位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规定依次等额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合时间: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上午7:30以前。
二、集合地点: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口(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商贸路109号)。
三、体检事项
(一)所需资料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近6个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体检费80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请自备现金)及黑色签字笔一支。
(二)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到医院参加体检。考生在集合时无法当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以及经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2.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到体检前禁止进食(包括饮水),空腹参加体检。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4.近视考生请佩戴眼镜,听障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5.怀孕考生参检按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等项目检查。怀孕或疑似怀孕考生需在集合时出具医院的相关证明,并现场提交延检申请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纪律要求
1.体检当天参检考生的亲朋家属等不得陪同,参检考生现场必须遵守体检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咨询电话:0831-8237647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第三批)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原标题:关于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第三批)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36caaf7d-c1f7-4f11-93fe-2ef3b7636d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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