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考试选聘古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公告
2022-10-26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试选聘古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试选聘职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选聘岗位为古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1名。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古蔺县公开考试选聘古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位需求表》(附件1)。
二、公开考试选聘对象和范围
古蔺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详见附件1。
三、公开考试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行业实际相结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卓有成效开展工作,做出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正确的政绩观和人生观;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实践经验;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4.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依法办事,勤政为民,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群众公认。
(二)除前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本公告选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计算截止到2022年11月4日。
3、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任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职职务4周年及以上,任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职职务2周年及以上,任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中层干部2周年及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11月4日。
4.正式占编聘用且工作满五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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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乡镇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考试选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12:00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报名所需资料:《古蔺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考试选聘古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报名表》2份(见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贴报名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职及以上职务任职证明、任职文件或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中层干部及以上职务任职证明、任职文件。
委托报名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和岗位调整
报考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在报名时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选聘单位及古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或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选聘岗位条件的,都将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见附件1),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位的选聘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由古蔺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包含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暂定在2022年11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2年11月4日下午15:00-17:00到古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参加面试人员与考试选聘职位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因笔试缺考、违规等原因达不到3:1的,该职位参加笔试且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古蔺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暂定在2022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选聘岗位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考察对象与选聘职位名额的比例为2:1,若达不到2:1的,该职位面试合格的所有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古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同时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古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公示与任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层干部任职手续,报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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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入场时,考生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
(四)所有考生需提供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四川省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如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含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考。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五)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考生,不得参考:
1.报名、资格审查或考试前10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2.报名、资格审查或考试前7天有国内中高风险(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区县(直辖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或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需隔离管理区域旅居史的;
3.报名、资格审查或考试前7天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接触史的;
4.报名、资格审查或考试前7天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结束相应的隔离观察和健康管理的;
7.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觉或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未排除新冠感染可能的;
8.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或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
(六)考生佩戴口罩,进入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点或考试考点后,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点、考试考点内逗留、聚集。考生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点、考试考点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到备用报名及资格审查室、备用候考室,继续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点或考点考场应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用品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八)考生进入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点时应签署《古蔺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考试选聘古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期间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选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要求内容将按照疫情变化形势和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适时作出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选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本次公开考试选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古蔺县纪委监委派驻古蔺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举报或申诉。
(三)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因考生个人原因而无法联系上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四)为确保公开考试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开考试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自觉服从组织对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
(六)公开考试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古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830-7205613(古蔺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30-7222359(古蔺县纪委监委派驻古蔺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古蔺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考试选聘古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位需求表.xls
2.古蔺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考试选聘古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报名信息表.doc
古蔺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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