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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度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31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阵地、为党中央和国家决策服务的思想库、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为正部级。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组建于2017年5月,是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由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校训是“笃学、慎思、明辨、尚行”。学校以科教融合为办学特色和优势,坚持“入主流、入体系,一体化、一盘棋”的办学方略,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积极探索科研机构办高等教育的规律,有效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主流,全面融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体系,实行“研究型教学”培养模式,贯通本硕博培养体系,实行本硕博一体设计、一体部署,将科教资源融为一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努力办好让中央满意、让人民放心的现代高等教育。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在京拥有良乡和望京两个校区,占地面积43万平方米。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且顺利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特殊需要、特别优秀的人才,经一定程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45周岁;
(八)符合国家和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员范围
1.国内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京内生源是指入读学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学生。
2.留学人员。京内、京外户籍留学人员不限,其中京外户籍留学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留学生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原则上在境外时间须满足365天)。
3.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后人员能如期2023年度出站,京内、京外户籍博士后不限,其中京外户籍博士后需符合博士后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4.在职人员(京内户籍)。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范围等相关要求
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度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
五、岗位职责
学院教学岗从事教学科研岗位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8日,应聘人员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平台(ca***.cn[点击查看])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按照国家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进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数量比例达到3:1方可启动招聘,达不到该比例的,视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适当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即时终止其招聘进程。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
1.笔试。笔试命题结合岗位特点和招考专业合理设置考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8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可按本岗位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形式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打分方式,面试包含试讲环节,时间不低于15分钟,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1:2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考察环节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可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确定业务考察人选。
(四)业务考察。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人选进行业务考察。
1.业务鉴定。由校聘用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发展潜力、人岗匹配度等情况进行业务鉴定。业务鉴定按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匿名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需获得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适岗考察。对获得业务鉴定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的,安排进行7天的适岗考察,进一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并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体检。业务考察通过后,安排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按要求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
(六)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以及相关科研业务能力和水平。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适岗考察、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选空缺,经研究,可视情况从业务鉴定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人中按得票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安排人员递补,或不再递补,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研究决定拟聘人选。根据考试、业务考察、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报院备案。公示期满符合条件决定引进的,按照规定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审核备案。
(十)办理入职手续。报院备案通过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和聘期,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七、聘用待遇
(一)事业编制。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提供有潜力的科研教学发展平台、有竞争力的工资和较好的办公环境。
(三)可提供配套科研专项支持经费。
(四)按有关规定协助申办属地公租房。
八、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打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平台网页(网址ca***.cn[点击查看])后,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
2.学术代表作2篇;
3.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博士学位、学历证书或在“学信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生成,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人员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查验结果。
3.其他材料。留学人员出具出入境记录;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含资格)的提供相关证明。
九、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10-81360312;
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7700082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度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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