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招聘 | 山东、浙江、湖南、四川、江苏河北今日有岗招聘,百余岗位等你报考!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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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招聘



山东省德州市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德州市公费医学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卫办字〔2022〕42号)等规定,现将2023年德州市公费医学毕业生就业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计划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与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培养协议,并于2023年毕业的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其中,已报考及考取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的公费医学生一并参加定向选聘考试和选岗分配。

三、考试选聘

(一)报名

定向选聘岗位按公费医学生专业、学历分类,笔试类别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类、精神卫生类。公费医学毕业生只可按照各自专业、学历分类报名相应岗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为便于信息沟通,请各位公费医学毕业生扫码加入“2023年德州公费医学生就业”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2),修改群名片为“姓名+毕业院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9日12:00。

查询时间:6月27日18:00至6月29日18:00。

报名网站: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http://dzwjw.dezhou.gov.cn/)。

2.具体要求

(1)报名:请仔细阅读本简章,确认为符合选聘范围的公费医学毕业生再进行报名。登录系统后按照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公费医学生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市卫生健康委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报名情况,根据公费医学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基于公费医学生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公费医学生可在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后至6月29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6月29日18:00前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网上审核通过后,无需进行缴费。

(3)材料打印。公费医学生请于6月29日19:00至7月1日(考前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德州市公费医学生就业选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无需盖章。

(二)笔试

时间:7月1日(星期六)9:00-11:00

地点:德州高级师范学校

定向选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临床医学类、中医类、精神医学类分专业命题,各专业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医疗医技基础知识和医务人员应知应会的卫生法律法规,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90%和10%。

已报考及考取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的公费医学生一并参加定向选聘考试和选岗分配,待后续学习阶段结束后,由所在县区市组织报到。未参加笔试的公费医学生考试成绩视为0分。

(四)选岗

公费医学生以所学专业、学历为分类,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选择定向就业岗位,每人只有一次选岗机会。同专业、同学历层次人员在定向选聘考试中成绩相同的,同时进行选岗,如所选岗位不冲突,则以此选岗结果为准;如所选岗位冲突,则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加试,加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专家组出题对成绩相同人员现场进行测评打分,当场公布分数,加试评分高者先选岗。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选岗考试的公费医学毕业生应服从全市统一调剂。选定岗位后不服从分配的、不服从岗位调剂的,均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公费医学生签署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公费医学生不得选择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选岗时间及方式,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选岗结束后,确定就业岗位的公费医学生名单在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并进入考察、体检阶段。按照“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

(一)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定向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将公费医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被考察对象在考试选聘期间的表现,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公费医学生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考试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招聘规定的行为,在考察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组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且视为违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严格审核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公费医学生负担,公费医学生为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公费医学生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公费医学生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公费医学生没有征得体检组织部门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且视为违约。确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医疗卫生职业的,须在终止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公费教育费用,体检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五、公示聘用

公费医学生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市、区)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中应注明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违约处理。

本次考试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德州市公费医学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卫办字〔2022〕42号)执行。本简章由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4-2327596。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附件1.2023年德州市公费医学生就业选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3年德州公费医学生就业”微信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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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育一批卫生事业发展所需的医学高层次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宁波市郭州区卫生健康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 宁波市第六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乙等骨科专科医院,也是浙东区域骨科专病中心,单位性质为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现有博土研究生26人,硕土研究生152人,高级职称人才275人:拥有手外科、脊在外科、关节外科、创伤科等亚专科,学科设置齐全,专科特色鲜明。其中手外科是浙江省级重点(扶持)学科,骨外科学是“省市共建重点学科”,麻醉学、运动医学入选市县共建医学重点学科: 护理学入选市医学重点扶植学科。

(二) 宁波市眼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宁波市眼科医院) 是一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该院为公益二类、差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现有博士研究生18人(其中博土后9人),硕土研究生63人,高级职称人才69人,获得省市区级人才称号17人。医院临床涵盖十大眼科亚专科,其中眼科是浙江省(县级)龙头学科。建有国家级博土后工作站,获得国家药物、器城临床试验资质、建院以来先后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医院、浙江省健康保进医院等20余项荣誉称号,2021年度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其他专科-手术组)位列最高A等级。

(三) 宁波市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宁波市勤州区骨伤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现有硕土研究生8人,高级职称人才18人:2018年整合原江东区中医院中医药人才资源,筹建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氏伤科”的传承基地,浙

江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骨伤科入选浙江省 “十三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培育项目。

(四) 宁波市肌肠医院是市内首家拥有雄厚技术力量和先进医疗设施的肠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现有硕土研究生5人,高级职称人才14人;现有医疗用房9600余平方米,设有设备齐全的内镜(结肠)中心、手术室、肠门诊诊疗室、生物反馈治宁室、中医活宜技术治疗区等,拥有市内先进的奥林巴斯电子结肠镜、肛门测压仪、大肠水疗仪、生物反馈治疗仪等先进的医疗仪器,同时拥有“全国肠名医工作室”并成立“宁波市肛肠医院肛痿诊疗中心”。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所学专业与需求岗位对口,招聘岗位为医生的,所学专业须能报考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指标、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邮件(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1、邮件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打包成压缩包发送至所招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接收情况 (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联系人、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原性、社会保堂卡、驾驶证等)、《2023年宁波市州区卫生健康局下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含有本人手写签名扫描件,并附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如有论文、课题或其他荣誉证书等也可提供,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核

①资格初审:

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

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并电话告知。

②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初亩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携带规定的报名材料接受现场资格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2、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

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工作日开放)

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报名要求:现场报名人员所须提供的纸质报名材料参照邮件报名要求,到报名地点接受咨格确认。

本次招聘岗位为高层次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接符合招聘条件报考实际人数进入招聘程席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若同一招聘岗位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与招聘指标比超过(不含10:1的,将组织二轮面试或增加笔试,按照6:1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专业知识面试形式,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性和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

汰。

根据各招聘岗位面试合格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郭州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入围体检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签约。

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护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区卫生健康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影响聘用问题并香有实据的淘汰。

在区卫生健康局报送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前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报到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为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五年(不含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年限)。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历届生须在2023年6月26日(含) 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等证书;2023年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 (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目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岗位要求,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含)前。

3.2022年10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历届生须在2023年6月26日 (含)前取得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不予聘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土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5.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6,根据《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 (角人社发2015) 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烟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逐级落实事报备制度,并按规定实行委托面试制度。对未按规定落实事前报备和委托面试制度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8,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工作时间开放): 0574-87418608

宁波市郭州区卫生健康局官网 (/col/col1229108406/index.html

宁波市勤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s://www.nbyz.gov.cn/col/col1229622357/index.html)

附件1: 2023年宁波市郭州区卫生健康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表.docx附件2: 2023年宁波市郭州区卫生健康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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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4名其中县直医疗机构41名乡镇卫生院43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gov.cn/)查阅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已属于我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未满服务期的特      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县卫健局大门入口大厅(江华县沱江镇萌渚路75号原风华假日大酒店一楼)

3.报名流程:

(1)考生报名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1寸彩照【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件至少3份)、“毕业生推荐材料”(含毕业学校出具并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2)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内容中要注明本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委托人签字并按手印方有效)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各种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人员)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人员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报名登记表内的承诺书的内容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5、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主管部门研究认定报县人社局备案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招考岗位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6月26日)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方可报考报考人员高考时的户口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也可报考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23年考试通过的职称和执业资格可提供成绩单)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才符合招聘条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以用工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或缴纳社保为准

(7)已为其他县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隐瞒实情或伪造、变造同意报考证明导致无法正常完成聘用手续的自行承担责任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科目为一科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知识(30分)和相应岗位专业知识(7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到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有关事项再另行公告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笔试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50分)或达到同一岗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三天告知县卫健局人事股面试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替补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或达到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湘江乡卫生院、蔚竹口乡卫生院和大锡乡卫生院3所边远卫生院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或达到5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须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县卫健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gov.cn)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列为我县事业编制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卫生健康局进行合同鉴证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各阶段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我县卫健系统在编工作人员辞职未满1年的(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不得参加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我县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录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4.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解决

5.本次招聘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卫健局人事股  0746-2311493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46—231780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46-2320811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0746-2311495

附件1: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应聘承诺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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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


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10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下午17:30,以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即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2个岗位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邮箱:30078265@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813-3301820。

3.报名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进行发送)

(1)《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考生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下载附件2并填写完整);

(2)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提供);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生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网上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于2023年7月12日前将资格初审结果反馈到通过考生报名邮箱,并同步同渠道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资格复审事宜。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核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资料。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以主管部门通知为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聘用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和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三)面试方式及成绩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能力、应变能力及仪表等。

2.面试成绩内容及命题。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划定面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7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2023年应届生体检在考生毕业后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区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自动放弃和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约定违约金。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核招聘人才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自贡市贡井区卫生健康局。

(一)政策咨询电话

贡井区卫生健康局 0813-3301820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3311862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委自贡市贡井区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13-3210362

附件:1.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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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泗阳县


一、招聘计划

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共计40人,具体专业、岗位及名额见《泗阳县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见《岗位简介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记录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吊销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止不足两年的;

(3)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当事责任人;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等)。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2日09:00—12:00,14: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泗阳县市民中心双子楼西楼804室。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信息填写完整的《泗阳县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4.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县卫健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等,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须达到总分的50%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总分的50%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县卫健局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聘用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经过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泗阳”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县卫健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录取人员根据报名岗位,由各乡镇(街道)卫健中心根据需要分配到辖区村居卫生室工作。凡分配后在规定时间3天内未报到或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2.医疗岗位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需在被聘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3.被聘用人员享受我县在岗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缴纳与现在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同类社会保险。

4.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咨询电话:0527-88765216

监督电话:0527-80830019

附件:1.泗阳县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报名表

   2.泗阳县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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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滦州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卫健系统对紧缺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详见《滦州市2023年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学科岗位之间可根据报名情况、考试结果适当调剂。


三、选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学类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2日之间出生);
5、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滦州市2023年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滦州党建网、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发布公众号、滦州市电视台发布选聘信息,公布选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党建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8:30-7月7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和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附件2)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后形成压缩文件投递到指定邮箱lzswjjrsz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张三xxx单位专技岗位xxxx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315-7186355。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学历底限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 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一份;
  (3)《滦州市2023年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一份;
  (4)医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5)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特别提示:选聘面试时间与统一招聘面试时间为同一天)
1、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滦州党建网”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包括试用期),凡发现应考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张贴公布,并及时在“滦州党建网”发布。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公示
1、考核:考核由人社部门结合卫健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对考生进行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复审、人事档案审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2、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滦州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且聘用期内不得转岗。按相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审批备案
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经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选聘过程由滦州市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8070。
卫健部门联系电话:0315-7186355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8965193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滦州市2023年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滦州市2023年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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