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市人民医院、洛宁县人民医院、开封市中心医院招聘简章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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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医院2023年人才招聘(引进)公告

 

安阳市人民医院(安阳市中心医院)是我市最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院内外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国家卫健委高级卒中中心,国家卫健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河南省分中心,北京大学技术合作中心,河南省区域性医疗中心。新乡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和安阳市人民医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我院为一院两区,两院区实行一体化管理,目前拥有省市级重点学科7个,床位设置3200张,是一个以人文、科技、环境为本的功能化、智能化、园林化的现代化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见《安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其他条件:

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专业和最高学历专业一致;申报医师岗位,需取得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已完成规培轮转且成绩合格);申报护理岗位人员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方案

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https://www.zghnrc.gov.cn/)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包括各层次毕业证和学位证。已毕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报医疗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规培证明。将上述材料图片压缩发至医院人事科邮箱rsk5805@163.com 。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专家小组面试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05】19号)规定标准。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等。

(五)公示

按照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院人事部门到上级主管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手续。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2-2077021

监督电话:0372-2077027

洛宁县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护理岗位人员公告

 

洛宁县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部,距洛阳市区约70公里。洛宁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1年,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综合性医院。医院开设有31个临床专业科室,19个医技及辅助检查科室,其中儿科、心血管内科、普通外科为“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呼吸与危重症科、骨科为“洛阳市重点培育专科”。

医院现有在职人员8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85人(高级职称57人,中级职称205人)。医院新院区建设用地130亩,建筑面积10.4万㎡,总投资6.8亿。为满足医院未来的发展需求,计划招聘20名护理岗位人员,望有志之士加盟。

  一、招聘原则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未就业人员。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热爱卫生事业。

(三)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力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招聘条件

(一)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三)应届毕业生需参加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者;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持有专科培训证书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日。报名采用网上报名,通过扫描二维码后按照内容要求,逐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确保真实准确。报名时要求上传的证件扫描件:1、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2、护士执业证书;3、护士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扫描件;4、身份证。提交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79-66266110

联系人:卓老师 13613796006  马老师 15736727723

邮箱:lnxrmyyrsk@126.com    

邮编:471700

 

(扫描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护理岗位招聘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及材料等,将取消其招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笔试通知

将于2023年7月3日通过“护理岗位招聘工作群”通知笔试人员考试时间,请应聘人员务必扫码进群,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扫描二维码进入护理岗位招聘工作群)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照岗位需求,依据笔试成绩择优进入面试。

 笔试要求:笔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执业证、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到老院区门诊楼五楼人事科进行确认。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六)公示

医院将对拟聘用人员及相关成绩公示三天,依据医院工作需要确定拟聘用人员见习岗位。

(七)录用通知

医院将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选。若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录取人员将通过“护理岗位招聘工作群”或者电话收到录用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八)岗前体检

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依据岗位需求和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身体情况不符合工作岗位需要者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

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医院基本情况、规章制度、护理基础知识、院感基础知识、药品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心肺复苏技能专项培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便于联系。

(二)应聘人员需保证提供资料真实可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如有作弊造假者一律取消相关资格,不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谢绝应聘:

1、目前正在其他医疗单位从事医疗及相关工作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人事部门、医院主管部门监督。

(三)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66266110    66266111

2023年6月29日

2023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2023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有工作经验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四)年限应符合各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3年1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例如: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满5年。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 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开封市中心医院(河道街85号)10号楼六楼人力资源部

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   上午 9:00—12:00 , 下午14:30—17:00

注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参加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一旦逾期我院将不再接受报名。

考生须持《2023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样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工作年限证明、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371-25672637,25672638

五、面试

本次招聘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由我院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面试时,根据岗位需求加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同时进行。面试试题由我院根据招聘的岗位特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试题的出题过程必须封闭逬行, 试题及出题人相关信息按密件管理。

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加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6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逾期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我院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聘用资格作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我院按照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督,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应对、严肃处理。我院监察办公室将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招聘简章由开封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具体事宜以招聘单位公告和解释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网站和咨询电话:

开封市中心医院网址:http://www.0378-120.com/

咨询电话:0371-25672637、25672638

监督电话:0371-25672641、25672642

特别提示:

开封市中心医院网站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示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稿件来源 | 第医招聘

编辑 | 李雅楠

校对 | 张泰

初审 | 冯晓莉

终审 | 曹作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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